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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3-008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3-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7版)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3-008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是采取剥离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上市后,因机场对公共资源需求量大的行业属性和深圳机场运营与发展实际需要,本公司需要利用机场集团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运作与业务经营,同时基于降低公司资源投入和运行成本,提升深圳机场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因此,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之间一直存在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 1、本交易事项经公司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汪洋先生、张功平先生、陈金祖先生、秦里钟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先生、秦长生先生、独立董事袁耀辉先生、王彩章先生和张建军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股东-机场集团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袁耀辉先生、王彩章先生和张建军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自2013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670万元。主要包括:代理结算飞机起降费、支付水电费、土地使用费、办公楼租赁费、相关配套设施租金、广告场地使用费、应急救援设备租赁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上述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控股股东介绍: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市府二办一楼102-111,法人代表汪洋,成立于1989年5月11日,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库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截止报告期末:机场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22,546万元;净资产1,292,904万元;营业收入283,053万元;净利润48,756万元。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机场集团经营稳定,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能保证本日常关联交易如期履约。 三、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主要包括:使用相关土地;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租赁部分生产运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设施;提供和接受的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 (一)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201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3,088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1,341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1,747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13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4,280万元,其中向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劳务1,269万元,向其他关联人提供劳务3,011万元。
1、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主要为:2012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959万元,预计2013年度收取物业租赁费830万元。 2、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主要为:2012年度向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收取物业租赁费1,203万元,预计2013年度该项目收取物业租赁费2,500万元。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201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及其他服务性质的关联交易共计19,808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17,738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07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依据对2013年深圳机场业务发展和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1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为21,690万元,其中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19,520万元,接受其他关联人提供的劳务2,170万元。
1、支付水电费: 2012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水电费6,020万元,预计2013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费用7,085万元。 2、场地使用费主要包括: (1)深圳机场户外广告业务经营需使用机场集团公司提供的场区综合配套资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广告公司”)需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综合配套资源使用费,2012年度机场广告广告公司支付的该项费用为560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费用约为600万元。 (2)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机场国内货站场地使用协议书》,由本公司租用深圳机场海关快件监管中心以东面积为44,481平方米的场地用于航空货运打板。本公司2012年度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为245万元,预计2013年度该项费用为245万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物流园区土地使用费273万元,预计2013年该项费用为273万元。 (4)2012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签订《场地使用合同书》,将位于深圳机场内国际货站二期48,276.87平米的场地有偿租给本公司用作航空货运,本公司2012年度向机场集团支付土地使用费1,287万元,系补交了国际货站二期超用37,675.87平方米从2007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总计1,148万元的租金,预计2013年该项费用为290万元。 3、租赁费主要包括: (1)为了满足深圳机场航空业务量的日益不断增长需求,增强机场地面保障能力,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北停机坪场地租赁合同》,由本公司向机场集团公司租赁位于深圳机场A号航站楼北侧远机位(4个机位,3D1E)和位于深圳航空公司停机坪南侧机位(12个机位,6D6E)提供给本公司作飞行器停放用,南北停机坪场地总占地面积为323,703.00平方米。本公司2012年度支付的该项租赁费为2,252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252万元。 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南停机坪(二期)设施租赁合同》,机场集团将位于深圳机场南停机坪(二期)机位及场地提供给本公司使用。本公司2012年度承担的该项租赁费1,136万元,预计2013年度承担该项费用1,136万元。 (2)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机场集团公司机场信息大楼(建筑面积7,317平方米)作为办公场所。本公司2012年度向机场集团公司支付该项租金773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租金773万元。 (3)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一直负责深圳机场原有福永码头的经营和管理,由于机场第二跑道扩建总体规划,原有福永码头的码头功能已丧失,因此需向机场集团租用深圳机场新码头继续开展业务经营,机场码头使用期30年,依据机场港务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拟定30年整体租金安排,采取前期低以后分期提高的政策,本公司2012年承担新码头租金1,394万元,预计2013年度承担该项租金1,579万元。 4、油料费: 因本公司生产运作的特种车辆和设备以及生产用车的运行需要,本公司需向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购买油料,2012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2,196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585万元。 5、其他劳务: 本公司接受机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其他劳务主要包括:绿化费、物业服务费及客户服务费等,2012年度公司支付该项费用1,228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费用2,120万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其他关联方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 6、其他劳务: (1)深圳广泰空港设备维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生产运作所需的特种车辆和设备提供的维修服务,2012年度本公司支付该项费用1,582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项费用1,700万元。 (2)2012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快件处理及快件仓储费340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快件处理及快件仓储费343万元。 (3)2012年度,本公司支付深圳民航凯亚有限公司离港前端系统维护服务费计人民币140万元,预计2013年度支付该费用12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剥离机场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方式上市。为保证深圳机场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基于机场行业的特点,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出发,向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租赁相关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基础设施,向机场集团公司购买部分生产运行所需的后勤保障服务劳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准,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我们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准备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依据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我们对于公司实际经营、交易情况的核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2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对201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必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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