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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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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7版)

六、监事会对公司2012 年经营情况及运作发表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2年,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加完善;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及时、规范,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信息、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生泄露内幕消息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2年,公司财务管理与资金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款258,025.43元;华夏银行南京城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款112,464.58元,均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至此,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支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无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41号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1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

(五)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1楼会议室

(六)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参见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宏图高科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宏图高科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宏图高科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宏图高科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宏图高科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3年继续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全文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4月1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注: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5)83274692、83274780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蔡金燕、陈莹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序号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1《宏图高科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宏图高科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宏图高科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宏图高科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宏图高科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3年继续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若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若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122宏图投票8A 股股东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审议事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3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99.00元
1《宏图高科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元
2《宏图高科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3《宏图高科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00元
4《宏图高科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元
5《宏图高科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元
6《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00元
7《关于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7.00元
8《关于2013年继续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738122买入99.00元1 股同意

股权登记日持有“宏图高科”A 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738122买入1.00 元1 股同意
738122买入1.00 元2 股反对
738122买入1.00 元3 股弃权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2-01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华实业”)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拟对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2013年度提供担保17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鸿国文化、南京美丽华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华鞋业”)对此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33747.5万元(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7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董事长袁亚非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继续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担保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上述担保为对关联方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关联董事袁亚非先生、杨怀珍女士、仪垂林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2013年度拟继续与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支持,拟对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提供银行融资额度合计为17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鸿国文化、美丽华鞋业承诺: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不低于17000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对象简介

1、鸿国集团:

注册地为白下区中山东路18号31层,注册资本4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奕熙。经营范围为生物工程技术、新型药物及其它新产品的技术研制、开发;计算机及应用系统、辅助系统、软件、测量、探测仪器、电光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鞋帽、服装、玩具、玻璃器皿、家用电器、通讯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文化用品、皮革及制品、土畜产、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农作物开发、种植、加工;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截至2012年11月30日,鸿国集团总资产155650万元,净资产123471万元,资产负债率20.67%。2012年1-11月份销售收入90882万元,利润总额5753万元。

2、鸿国文化:

注册地为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8号3101室,注册资本66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奕熙。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策划、交流及信息咨询;工艺美术品(不含字画)、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眼镜(不含角膜接触镜)、电脑、乐器销售;仓储服务。

截至2012年11月30日,鸿国文化的总资产79782万元,净资产52735万元,资产负债率33.90%。2012年1-11月销售收入65506万元、利润总额7976万元。

3、美丽华实业

注册地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209号,注册资本550万美元,法人代表李伟。经营范围: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生产鞋类、皮革制品及半成品,生产服装,其他服饰类产品及半成品,皮革、鞋类后整饰护理用品;销售自产产品。

截至2012年11月30日,美丽华实业总资产123558万元,净资产722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48%。2012年1-11月份销售收入92489万元,利润总额1344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对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均有反担保措施,各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高,反担保具有保障;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支持本公司的经营发展,对公司贷款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鸿国集团、鸿国文化、美丽华实业的实际控制人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17747.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 133747.50万元,占本公司2012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23.81%。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1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下属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三”),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三”),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三”)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宏图三胞担保4900万元,目前累计为其担保51150万元(含本次);为上海宏三担保6000万元,目前累计为其担保26997.5万元(含本次);为北京宏三担保5000万元,目前累计为其担保5000万元(含本次);为福建宏三担保5000万元,目前累计为其担保50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北京宏三、福建宏三对本公司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30747.50万元(含本次)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的49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和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为宏图三胞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新增的4900万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2、本公司为上海宏三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到期的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3、本公司为北京宏三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到期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为新增的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都为壹年。北京宏三对此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4、本公司为福建宏三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到期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壹年。福建宏三对此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宏图三胞,注册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106号,注册资本154232.1688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高新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激光音、视类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脑回收、维修;代理发展电信业务;家电回收;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

本公司持有宏图三胞100%的股权。

截至2012年11月30日,宏图三胞的总资产661316万元,净资产238455万元,资产负债率63.94%;2012年1-11月份营业收入969297万元,利润总额15915万元。

2、上海宏三,注册地点为上海市肇嘉浜路979号,注册资本504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计算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网络、系统集成专业领域内的八技服务及相关产品的试制试销,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及器材、电话卡的销售,投资咨询,废旧物资回收(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通讯设备安装,其他居民服务,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持有上海宏三100%的股份。

截至2012年9月30日,上海宏三的总资产138597万元,净资产54135万元,资产负债率60.94%;2012年1-9月份营业收入99014万元,利润总额1171万元。

3、北京宏三,注册地点为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和平路23号208室,注册资本24743.4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科技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文具用品、办公设备、仪器仪表、机器设备、家用电器等;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机构服务);出租商业设施(限分支机构经营),回收废旧家用电器。

本公司持有北京宏三91.92%的股权。

截至2012年9月30日,北京宏三的总资产82431万元,净资产32677万元,资产负债率60.36%;2012年1-9月份营业收入169473万元,利润总额1657万元。

4、福建宏三,注册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福光南路379号武夷绿洲23#楼2层01商铺,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技术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日用百货,文化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维修;网络工程设计及安装;对外贸易;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福建宏三100%的股权。

截至2012年9月30日,福建宏三的总资产49231万元,净资产19066万元,资产负债率61.27%;2012年1-9月份营业收入75529万元,利润总额1036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担保对象北京宏三、福建宏三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具有保障。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17747.50万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对外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130747.50万元,占本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27%。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3-01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12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2]CP401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2 年3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3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3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5.20%,期限为365天,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起息日2013年3月28日,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置换银行贷款。本次短融券发行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本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可登录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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