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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3-011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2012 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通过。 201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44200357,发证时间:2012年9月1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2012年-2014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公司于2013年1月26日公告了公司2012年年度业绩快报,其中公司企业所得税已按15%的税率进行预计,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事项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无影响,对公司2013年及2014年业绩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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