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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铁塔产品市场显示出恢复性增长的迹象,下游的铁塔企业业绩也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增长。建筑钢结构产品销售相对稳定,总体收入规模出现轻微下降,其中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产品销售数量略有上升。主要用于工程机械、风电、核电的大型板材产品由于下游企业增长乏力,销售收入出现了大幅下降的局面,降幅达到33%。主要为重型汽车行业提供加工装备的汽车产品则出现了更大幅度的下降,下降比例达到58%。从总体情况来看,虽然铁塔产品市场出现了恢复性的增长,但受到汽车装备产品、大型板材产品需求疲软的影响,整体销售收入与去年相比下降5,248万元,下降幅度为15.04%。 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来看,国内市场下滑较为明显,国内收入减少5,171.30万元,降幅为17%。国际收入基本与去年持平,降幅为1.7%。 由于国内投资增速放缓,公司与竞争对手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与以前相比更为激烈,特别是建筑钢结构类初级产品和铁塔类初级产品价格下滑较大。为应对价格下降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强化成本控制责任,将各事业部产品成本降低成果与部门年度奖励薪酬密切挂钩,产品成本下降约3个百分点。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使费用总额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在部分常规产品售价降幅较大的情况下,产品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整体毛利率从2011年度的30.57%轻微下降至30.51%,其中:国内市场的综合毛利率为28.26%,与去年相比下降约0.6个百分点;国际市场的综合毛利率为43.48%,与去年相比上升约1个百分点。从分类产品来看,建筑钢结构产品毛利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已经引起了公司关注。汽车装备产品由于低毛利率产品销售收入下降,与去年相比毛利率有显著提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胜军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05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管彤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长李胜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胜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墨德尚先生、杨庆英女士、彭学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06号)刊登在2013年3月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9,057,529.7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05,752.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2,812,291.49元,扣除2011年度分配的7,275,000.00元,201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689,068.30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9,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457,500.00元。剩余133,231,568.3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情况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预案须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2)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3)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和平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4)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历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5)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 (6)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黑虎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7)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情况为准。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4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9:30,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一)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08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钧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3〕006号)刊登在201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9,057,529.7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05,752.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2,812,291.49元,扣除2011年度分配的7,275,000.00元,201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689,068.30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9,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457,500.00元。剩余133,231,568.3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情况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股说明书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预案须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3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4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09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9:30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7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3年4月18日-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办公楼302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4月1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中良 2、联系电话:0531-82685200 3、邮编:250101 4、传真:0531-82685201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10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3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胜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孟中良先生、独立董事杨庆英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3〕007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7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本公司于2008年8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0元。截止2008 年8 月29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55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0,178,542.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371,457.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和正信验字(2008)第2-03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972,149.7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汇兑收益与专户手续费等支出净额448,529.04元),公司当期使用募集资金24,577,659.4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于2007年7月10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08年9月1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2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2,481.97万元,一是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457.77万元,二是自筹资金投资金额24.20万元。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39,284.79万元,一是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8,819.21万元,二是自筹资金投资金额10,465.58万元。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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