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证券代码:000877 编号:2013-018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2013 年3月29日。 1.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1.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丽荣 1.3、现场会议地点:乌鲁木齐河北东路125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1.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321,241,417股;占总股本880,101,259股的36.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常娜娜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1,241,417股,经表决,同意为321,241,417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2、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1,241,417股,经表决,同意为321,241,417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3、审议通过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1,241,417股,经表决,同意为321,241,417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2年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2012年度本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291,325,738.72 元,按母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9,132,573.87 元。2012年初未分配利润591,437,139.13元,2012年3月分配2011年度普通股股利342,261,600.80元,2012年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1,368,703.18元。 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股本880,101,25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1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现96,811,138.49 元,剩余 414,557,564.69 元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1,241,417股,经表决,同意为312,630,667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7.32%;反对为8,610,75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2.68%;弃权为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1,241,417股,经表决,同意为321,241,417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2013年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3年3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859,808股,经表决,同意为8,859,808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现场股东大会上对报告期的独立董事2012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常娜娜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