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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26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63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2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5元,募集资金总额58,98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987.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999.8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09]第2-0022号《验资报告》。该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55,999.85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3-028号公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相应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3]第2-00156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28,500,000.00)、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以替换其于2012年申请办理的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贷款额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持有其67%的股权)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玖仟万元($9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以替换其于2012年申请办理的伍仟万元授信额度。 鉴于以上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3-027号公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召开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向全体股东发布会议通知。为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位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chinaclear.cn)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也可到会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3-029号公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27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 ● 本次担保金额: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新疆维药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28,500,000.00)、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意为宜昌人福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玖仟万元($9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 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公司为新疆维药累计提供人民币6,050万元担保;为宜昌人福累计提供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94,400万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新疆维药(我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28,500,000.00)、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以替换其于2012年申请办理的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贷款额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宜昌人福(我公司持有其67%的股权)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玖仟万元($9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以替换其于2012年申请办理的伍仟万元授信额度。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维药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5%股权。新疆维药以开发维吾尔民族医药为己任,致力于维药的现代化和民族医药文化的传播和发展,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拥有20个国药准字号产品文号,其中有7个国家医保品种,14个地方医保品种,4个中药保护品种;主要产品有祖卡木颗粒、通滞苏润江胶囊、益心巴迪然吉布亚颗粒、复方木尼孜其颗粒、炎肖迪娜儿糖浆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981.36万元,净资产7,126.86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6,674.97万元,净利润1,825.51万元。 宜昌人福注册资本29,352.70万元,我公司持有其67%的股权。宜昌人福是国家麻醉药品定点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枸橼酸芬太尼原料及制剂、国家二类新药盐酸瑞芬太尼原料及制剂、国家三类新药枸橼酸舒芬太尼原料及制剂和二类精神药品咪达唑仑原料及制剂。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宜昌人福母公司资产总额136,458.28万元,净资产69,592.47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40,070.44万元,净利润38,407.9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新疆维药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团结路支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28,500,000.00)、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意为宜昌人福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玖仟万元($90,000,000.00)、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新疆维药、宜昌人福其他股东不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新疆维药、宜昌人福资信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4,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2,235.91万元的31.23%,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疆维药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宜昌人福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28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63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2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5元,募集资金总额58,98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987.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999.8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09]第2-0022号《验资报告》。 该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55,999.85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以下简称“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原为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5,007.50万元,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8.94%。该项目拟在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福医药工业园原预留土地上建设,占地面积约10亩。在进行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到现有葛店人福厂区除预留土地外的其他土地均已建设完毕,如今后其计生药制剂需进一步扩大规模,则已无可容纳的地方;同时由于公司所在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正在统一规划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光谷生物城”),为支持光谷生物城的建设,考虑到入驻光谷生物城可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将更有利于葛店人福的长远发展,葛店人福董事会决定将原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厂区全部用于原料药生产,而制剂生产线则转移到光谷生物城内,在光谷生物城内建设一个计生药制剂基地。由于葛店人福注册地址为鄂州市,为能真正享受到光谷生物城对入驻园区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葛店人福董事会决定由其注册地址在武汉市的全资子公司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来负责实施该项目。 2011年3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预案》,决议将“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福医药工业园葛店人福原预留土地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生物城九珑产业基地内。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项目总投资额、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内容不变。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注射制剂建设项目预计投产第一年利润总额1,713.97万元,预计投产第五年达产后利润总额8,469.93万元,该项目已于2012年4月完成所有剂型的新版GMP认证并正式投入运营,本年度实现效益符合根据该项目进度安排制定的效益计划; (2)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原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预计投产第一年利润总额751.15万元,预计投产第二年达产后利润总额1,839.71万元,该项目因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预计于2013年完工; (3)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GMP改造项目预计投产第一年利润总额912.17万元,预计投产第五年达产后利润总额4,097.44万元,该项目已于2012年9月完成所有剂型的新版GMP认证并正式投入运营,本年度实现效益符合根据该项目进度安排制定的效益计划; (4)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产第一年利润总额55.73万元,预计投产第八年达产后利润总额2,477.15万元,该项目已于2012年下半年全部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营,本年度实现效益符合根据该项目进度安排制定的效益计划。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29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3年4月15日组织召开公司2013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2013年4月15日(周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3年4月14日下午15:00起至2013年4月15日下午15:00止。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8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网络投票时间为:自2013年4月14日下午15:00起至2013年4月15日下午15:00止。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1之《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2之《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hinaclear.cn)。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13年4月9日至4月12日工作时间,即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参与审议表决。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传真:027-87597232; 3、联系人:吴文静、孙静;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已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可使用证券账户号/网上用户名、密码等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无需再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 投资者开户时未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络服务权限的,若需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业务,必须事先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投资者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 058 058 (北京)010-59378912(业务) 010-59378937(技术)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至: 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签发日期:○论六年 月 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 ■ 注: 1、股东填写本授权书时,应明确勾选授权类别(“代为”或“全权”) 2、股东选择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将按授权股东意志投票;选择全权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按自己意志投票。投票时,请在“表决情况”选项中打“√”; 3、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4、授权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3-030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最近五年 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规范公司经营,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30073号的要求,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7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 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 (1)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存在更正、补充、“打补丁”的情况 整改措施: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发生过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主要原因是填报披露公告时粘贴错行以及对披露规则的理解不透彻所致。公司已制订并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着手加大信息披露公告前的多层次复核程序,实施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最大限度的防止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 (2)公司存在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而未及时改选的情况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任刘毅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从人员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职化、专业化、日常化。 (3)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化 整改措施:公司在目前已经制定并发布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提高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工作质量,加强前瞻性研究工作。上述制度落实后,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更大程度的满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使得公司的管理更为透明和公开,受到了投资者的认同。 (4)公司2006年年报中未披露审计师关于公司内控情况的专项审计意见 整改措施:2006年5月22日、2007年6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信核字[2006]第0079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和大信核字[2007]第0188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截至 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从2007年10月开始启动内部控制制度的整体规划工作,已制订并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对内部控制框架及总体工作计划初步确认后开始梳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将逐步完成内控手册的初稿编制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全面实施。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将增加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二、2007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了鄂证监公司字[2007]95号《关于对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 (1)尚未建立完整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制度 整改措施:公司已经编写和审议通过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制度保障并切实推进之;并将进一步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长兼任董秘,专职董事会秘书尚未到位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任刘毅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从人员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职化、专业化、日常化。 (3)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不够详细 整改措施:公司已经对会议记录的要求重新规范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各次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内容、表决情况以及与会人员的发言,并切实加强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4)关联交易量较大 整改措施:公司已于2007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07年8月15日召开的二〇〇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和关联关系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对治理专项活动在自查、公众评议和监管部门检查中所存在问题均已在2008年度整改完毕,整改的情况说明经2008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08年7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8-02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总结报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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