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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0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资格有效期三年。 2012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44200046),认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发证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2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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