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9 证券简称:华润三九 公告编号:2013-01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6号《关于核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劵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9 证券简称:华润三九 公告编号:2013-015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44200246),发证日期为 2012年9月12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公司可连续三年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号公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复审期间,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公司2012年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