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3-01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244200211 发证时间: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科士达新能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2012年至201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次科士达新能源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已公告的《2012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