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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10TitlePh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在此背景下,公司明确产业发展方向,调整产业布局,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实现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25 亿元,同比增长18.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95.97万元,同比增长10.38 %。

  公司发展战略:在做好商贸、房地产业务的同时,着重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不断提升电子信息产品的科技含量,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致力成为信息产业的优质上市公司。2012年,公司通过调整产业布局,坚定发展方向,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

  1、电子信息产业

  光电业务: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展状况良好,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克服LED行业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的影响,实现经营业绩增长。生产方面:封装部门完成二期扩产,规模效益显现,封装和应用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市场销售方面:在加强区域销售的同时,与国内显示屏前十强企业建立业务联系,开发高端优质客户;拓展销售渠道,在商业照明方面有所突破;LED路灯产销量稳居全国前三;显示屏用LED灯已成为名牌产品,客户群覆盖众多大型LED显示屏厂商。技术研发方面:通过引入新工艺,选用新材料,推出新产品,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竞争力;通过导入模块化路灯,在成本大幅降低的同时,保证路灯品质的稳定性。公司加大产品认证的推进力度,LED路灯、隧道灯和室内照明灯具均已获得相应的CCC、CQC、CE 、FCC等认证证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多项应用产品列入2012-2014年度“厦门市推荐节能技术和产品目录”,并获得“厦门市成长型企业”称号,LED路灯获厦门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报告期内,光电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4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22 %,利润总额3,649.1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1 %。

  电子标签业务: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整体经营水平和行业影响力有较大提升。行业应用方面有所突破,智能交通管理项目成为公司新的重点行业应用项目;汽车4S店透明车间管理系统项目具有很强的复制推广价值,成为新的增长点。通过参加国际国内展会,扩大了公司的影响力,老客户订单质量有所提高,新客户订单稳定增长,出口额比上年同期有较快增长。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智能交通UHF超高频读写器和RFID电子门票两款产品入选《厦门市第八批地产工业品推荐目录》;新研发的一款电子标签产品通过美国阿肯色州射频测评中心认证,成功入选沃尔玛贴标计划。2012年,信达物联成为国家教育部、铁道部监制的全国大中专学生火车票优惠卡项目唯一指定供货商以及成都生猪溯源项目唯一指定供货商。公司通过加大重点实验室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物联网体验中心,导入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等措施,逐步向研发型制造企业转型。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实现营业收入4,722.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利润总额51.90万元,较上年增长。

  2、贸易业务

  大宗贸易板块:报告期内,大宗贸易板块在经营策略调整、组织架构整合、业务模式转型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鉴于近年来外需不足而内需稳定的宏观环境,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代理为主的出口业务维持原有规模;集中精力和资源做好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煤炭等资源产品的进口与内贸业务,以及涉及供应链管理的铜精矿、钢坯、焦炭、肉牛等工贸结合项目,培育稳定均衡的收益来源。业务模式逐渐形成自营业务、工贸结合业务、代理业务三足鼎立的格局。按照“专业分工、突出主营,打造拳头产品”的原则,构建了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综合产品四个产品事业部及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信达诺投资有限公司两个专业子公司,实行专业化经营。随着自营和工贸结合业务比重的提升,公司对相关产业链的掌控能力有所强化,逐步向综合性流通企业转型。报告期内大宗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40.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91 %;利润总额-2,377.52万元,较上年大幅下降。

  汽车销售板块: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销售业务的营业额、新车销售台数和售后产值等指标同比增长,但因开设新店及经济形势、钓鱼岛事件的影响,整体利润率下滑。目前,公司已开业和筹建的4S店达十三家,主要集中在德系的宝马品牌、美系的福特和克莱斯勒品牌、日系的丰田和本田品牌。报告期内,通过实施品牌总监负责,在集团资源整合和精细化管理上迈出了尝试性的一步,为汽车板块未来集团化管理做好铺垫。通过制定汽车业务的《内控手册》,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报告期内,汽车销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3.8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1 %;利润总额 -696.20 万元。

  3、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国家持续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公司通过强化总部管理,从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销售等重要环节,加强精细化管理。报告期内,主要进行漳州 “龙江明珠”项目尾盘、淮南“锦绣康城”项目的销售。丹阳 “信达·香堤国际”一期项目进入施工预售阶段。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21 亿元,利润总额1.77亿元,其中转让芜湖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衡阳鑫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2%股份,共计实现投资收益4,806.55 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通过投资新设方式成立成都信达诺投资有限公司、邵阳信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信达通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年度减少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减少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厦门美岁超市有限公司、衡阳鑫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昆山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1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3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4月24日(周三)上午9:00,会期半天;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17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2年报酬的议案;

  (7) 审议公司续聘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2年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2012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9项提案已于2013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3、登记时间:2013年4月18日上午9:00至2013年4月18日下午5: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7号信息大厦第7层

  邮编:361006

  联系人:林慧婷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0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128,016.7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615,215.08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6,111,519.01元,本年度支付2011年度普通股股利14,415,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79,311,734.09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240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817,5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2年报酬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续聘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2年报酬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201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公司向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05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高管绩效考核办法。(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和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签订2012年度〈担保收费协议〉的议案》。(同意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昆山先生、杜少华先生、欧阳哲先生、王燕惠女士、蔡晓川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同意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为:预计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80万元。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昆山先生、杜少华先生、欧阳哲先生、王燕惠女士、蔡晓川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公告》,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6、10、15项议案需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1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郭正和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128,016.7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615,215.08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6,111,519.01元,本年度支付2011年度普通股股利14,415,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79,311,734.09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240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817,5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2年报酬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6、审议通过续聘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2年报酬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拟继续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支付201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6、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票:5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1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13年度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80万元。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该事项提交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同意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董事周昆山先生、杜少华先生、欧阳哲先生为国贸控股董事;王燕惠女士为国贸控股副总经理;蔡晓川先生为国贸控股投资管理部经理,上述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联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和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是因为公司和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各项业务规模发展速度较快,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的业务量相应增加,但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仍较低。

  (三)201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52.95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8层A、B、C、D单位

  法人代表:何福龙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2年9月30日,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79.75亿元,负债总额308.96亿元,净资产70.79亿元,营业收入457.30亿元,净利润3.55亿元。

  2、关联关系

  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属公司为国贸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等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设置付款条件,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因公司汽车4S店、国贸控股下属的部分公司为面向大众的销售终端,销售、采购商品是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消费行为;租赁、接受劳务主要为租赁汽车销售展厅及委托物业管理、车辆维修等。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

  2、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同类商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3、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低,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经营性业务。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根据2013年业务发展情况,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因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此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需要、持续发生的交易行为。相关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根据2013年业务发展情况预测,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意《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1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和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为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提供支持。2013年3月28日,公司与总公司和国贸控股签订2012年度《担保收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确定:总公司和国贸控股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按以下方式计收担保费:提供的担保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照担保额度全额的0.3%计收;担保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的,按照担保额度全额的0.5%/年计收;担保额度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按担保额度全额的0.8%/年计收。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总公司对2012年度应收取的担保费按40%收取。按协议条款初步计算,2012年度公司应支付的担保费用约为342万元。

  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8.20%的股权;国贸控股为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总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该事项提交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和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签订2012年度〈担保收费协议〉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同意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董事周昆山先生、杜少华先生、欧阳哲先生为国贸控股董事;王燕惠女士为国贸控股副总经理;蔡晓川先生为国贸控股投资管理部经理,上述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

  住所:湖里兴隆路信宏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王燕惠

  注册资金:2111万元整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000004038

  税务登记证号码:350206154985340

  成立时间:1984年5月23日

  经营范围: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2、销售(不含商场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专用作业车、工程与建筑机械及零配件、机电产品(法律、法规未禁止或限制的经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历史沿革: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系国有企业,取得由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5020000000403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1984年5月成立。

  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010年营业收入109.59亿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公司资产总额47.54亿元,负债总额36.06亿元,净资产11.48亿元,营业收入147.73亿元,净利润1.33亿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总公司资产总额70.88亿元,负债总额58.91亿元,净资产11.97亿元,营业收入123.51亿元,净利润1.49亿元。

  国贸控股持有总公司100%股权。

  2、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8层A、B、C、D单元

  法定代表人:何福龙

  注册资金:10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00002043

  税务登记证号码:350203260147498

  成立时间:1995年8月31日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历史沿革: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1995年8月成立。原名称为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5月13日通知(厦国资产[2006]90号)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010年营业收入480.96亿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09.70亿元,负债总额243.23亿元,净资产66.47亿元,营业收入658.48亿元,净利润8.05亿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国贸控股资产总额379.75亿元,负债总额308.96亿元,净资产70.79亿元,营业收入457.30亿元,净利润3.55亿元。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国贸控股100%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12年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公司和国贸控股为公司的部分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按以下方式计收担保费:提供的担保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照担保额度全额的0.3%计收;担保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的,按照担保额度全额的0.5%/年计收;担保额度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按担保额度全额的0.8%/年计收。为支持公司发展,经协商,其中总公司对2012年度应收取的担保费按40%收取。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12年度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总公司和国贸控股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照担保额度全额的0.3%计收;担保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的,按照担保额度全额的0.5%/年计收;担保额度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按担保额度全额的0.8%/年计收。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总公司对2012年度应收取的担保费按40%收取。

  2、担保费支付的时间:公司应在担保发生后的第二个年度的4月30日前向总公司和国贸控股支付担保费,逾期支付的,总公司或国贸控股有权每日按应支付的担保费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收取违约金。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同总公司和国贸控股分别签署协议,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担保费用收取标准按照该业务类型的市场公允价格及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发展,总公司和国贸控股对公司部分银行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保障公司资金顺畅运转,为此公司支付相应担保费用是合理的。按协议相关条款计算,2012年度担保费约为342万元,计入公司2012年度财务费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机构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2.95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和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支持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2012年度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

  九、审计委员会意见

  总公司和国贸控股为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障了公司经营资金顺畅运转,公司支付担保费用是合理的。《担保收费协议》中担保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市场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公平和客观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发展给予了支持,签订《担保收费协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担保收费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3—1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过认真分析,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对控股子公司相关资产单独计提减值准备,详情如下:

  1、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应收万通汽车有限公司等款项348,231.17元,由于账龄时间较长,预计收回可能较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第四季度共计提坏账准备242,534.84元,至2012年12月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48,231.17元,影响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242,534.84元。

  2、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应收代理挂牌人员王志坚款项171,757.00元,因无法联系到王志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其他应收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第四季度计提90%的坏账准备,金额154,581.30元(前三季度计提坏账准备16,316.91元),至2012年12月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71,757.00元,影响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170,898.21元。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库存商品、产成品市场价格下跌,原值共计167,549,763.08元,第四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758,597.75元(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22,926.36元),影响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37,481,524.11元。

  上述2012年第四季度新增单独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影响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32,155,713.89元。公司2012年度单独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累计影响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核销依据:债务单位被宣告破产;债务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债务人失踪、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等。

  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对福建永润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润汽车”)其他应收款,原值752,500.00元。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永润汽车经营期限2012年8月16日已届满,现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该公司无资产可供执行。上述其他应收款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752,500.00元,不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交易对方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确认无法收回。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我们认为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资产,此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因交易对方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确认无法收回。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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