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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ST韶钢 公告编号:临2013—1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7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材料。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详见同时公告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ST韶钢 公告编号:临2013-1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告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1089 号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相关规定,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现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2月6日发行了153,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共1,538万张。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截至2007年2月13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8,000,000.00元,扣除向主承销商及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支付承销佣金和保荐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083,900.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4,916,099.34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管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23日制定了《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选择,在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账号为74430-2-01-826-001462-4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锦城支行(账号为8209015800000011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于2007年2月13日到位,由于当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未发布,公司未与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锦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按照规定,将发行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投入下述项目,具体如下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前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九个投资项目均列入本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53,800.00万元,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述九个项目共需投资157,906.51万元,项目实际投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鉴于当时资本市场融资实际进度和募投项目的重要性,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部分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偿还。因此,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九个技改项目已通过银行贷款先行实施。截至2006年9月30日,九个技改项目实际投入资金174,607.15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57,906.51万元增加16,700.64万元,主体设备已经全部建成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2007年2月13日,募集资金净额150,491.61万元到账,公司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已于当年全部用于偿付该九个技改项目的相关银行贷款。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04,916,099.34元。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其与有关募集资金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情况的比较,详见本报告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0年、2011年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分析 2010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泛力,美、欧、日等主要发达经济体和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主要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速持续回落。 受世界经济危机冲击及国内经济转型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粗放的钢铁行业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原材料价格高企、下游需求严重不足、产能过剩、钢价下跌、融资成本及人工成本上升、盈利下滑,钢铁行业处于周期性的低谷。 公司板材主要应用于造船等领域。因2008年金融危机对造船业的滞后影响全面显现,全球经济低迷,海运能力过剩,造船行业新接订单和手持订单持续下降,板材需求大幅萎缩,价格大幅下跌,公司板材产品盈利能力逐步下降,板材市场的极度萎缩使公司生产经营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 主要受以上因素影响,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2010-2011年期间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有关内容的差异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八、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按《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投入各募投项目,投资项目按计划完成,未发生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3 月 29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ST韶钢 公告编号: 临2013-1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3月27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О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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