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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证券简称:深物业A、深物业B
公告编号:2013-3TitlePh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2年,中央政府“保护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房地产调控理念进一步明晰,政府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限购等政策,全国多个城市通过调整公积金制度、提高首套房贷额度来满足合理需求,年内央行两次下调存准率并两次降息,一系列政策使房地产市场呈现明显的“先抑后扬”态势。全国重点城市一手商品住宅成交量自下半年来同比、环比均有回升,房地产企业去库存化速度加快,主要企业年度销售额和销售面积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资金状况明显好转,带动下半年土地市场逐渐升温,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缓慢回升。

  针对2012年末及2013年初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的上升势头,中央政府2013年2月出台“新国五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充分彰显政府继续通过政策维持房价稳定的决心,随着各地政府实施细则的逐步公布,将对市场产生新一轮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对市场的影响,更加注重企业对多个房地产项目运营的管控能力,注重提高项目开发管理水平,注重打造“深物业”产品品牌,切实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129.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14%;实现营业利润48,539.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07%;实现利润总额为48,704.8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2.01%;实现净利润为37,482.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4.14%。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2年度房地产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收入、成本、费用情况

  (1)收入

  本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出租车运营、物业管理与房屋租赁等为辅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82,726.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59%;主营业务毛利润为99,337.13万 元。

  本公司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为32,637.1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额的17.86%。

  (2)成本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核心业务,项目开发依据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政府相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涉及总承包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的采购由承包人负责。公司自行组织采购主要是现场营销中心、样板房装修、室外园林景观施工、部分工程设计等项目,上述招标或采购工程均按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标并确定各承包人。本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5,055万元,占采购总额比重53.8%。

  (3)费用

  销售费用情况:

  单位:千元

  ■

  由于本期销售项目增加,加大了销售费用投入,因此销售费用大幅增长,不过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基本不变。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⑴按行业和产品划分的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注:其他系工程监理、汽车维修、电梯维护保养等。

  本期房地产业营业收入发生额比上期上升37.48%,主要系本期结转的房地产项目收入多于上期所致;本期房地产开发业毛利率比上期下降9.8%,主要系本年结转的部分房地产项目毛利率低于上期所致。物业管理及房屋租赁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房屋出租率和租金都有所提高;出租车客运业由于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⑵按地区划分,公司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93.8%来自深圳地区:

  单位:千元

  ■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面对复杂多变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公司在年度内获得“2012年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百强企业”,所属深物业·深港1号21栋及深物业·廊桥国际两项目获得首届深圳地产“金 房奖”最佳项目等一系列荣誉。公司规模和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一方面源于现有深圳地区项目土地获取成本较低,且处于城市核心地段,因而产品价值较高;另一方面也源于公司近年实行精品战略,开发项目定位高端,产品质量过硬,公司品牌形象逐步获得市场肯定。今后,公司将继续秉承“品质物业、精彩生活”的开发理念,不断提高管理、运营水平,打造高端精品,树立品牌,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情况分析

  1、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深圳市皇城地产有限公司由于房地产销售收入大幅增长,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也大幅增长;由于上缴了利润,净资产变动不大。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募集资金,也无之前募集资金的延续使用。非募集资金投资重大项目、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

  (单位:千元)

  ■

  注:所有项目都为房地产开发项目。

  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面临的风险的对策

  (1)关于政策风险

  2013年“限购”等调控政策仍将继续执行并将进一步加强,各地“国五条”实施细则将在差别化信贷、房产税、商品房预售管理等方面有更多规定,此轮房地产调控延伸至二手房交易,对市场的影响将是短期和长期效应叠加,使2013年市场形势又充满不确定性。

  公司高度重视对政策走势的研判,加强对项目所在地区的政策研判,深度分析市场可能的变化,在年度目标的框架内,统筹制定各项目的开发、销售策略。

  (2)关于财务风险

  中央于本年两次下调存准率和两次降息,信贷环境有所缓解,年底市场虽有所回暖,但明年“限购、限贷”政策依然严格,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受到极大限制,2013年市场形势的不确定性给企业的销售和资金回笼带来风险。

  公司将加强控制财务风险的力度,推进项目销售回款节奏;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坚持集团内“资金池”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3)关于经营风险

  ①运营风险

  限购限贷、保障房大规模建设等近几年的房地产调控,客观上相对缩小了市场空间,使行业竞争从粗放型转变成精细型,行业龙头企业凭借较大的规模,在融资、投资、应对市场风险等方面占据越来越多的优势,广大中小型企业面临更加剧烈的市场竞争。

  公司在应对面临的竞争压力上始终有清醒的认识,一方面加强房地产主运营能力,加快开发项目周转速度,充分利用资金再投资实现滚动开发,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将持续重点跟踪深圳及周边、徐州、扬州等目标区域土地市场,在深入研究分析后择机增加适合公司发展的土地储备,扩大开发规模;另一方面,公司经过发展积累,基本面较好,将在现有条件下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研究,寻求壮大企业整体实力。

  ②管理风险

  受房地产调控影响,目前行业经营环境复杂多变,良好的企业管理是业绩稳定、财务安全的重要保障。随着开发项目特别是外地项目的增多,公司管理复杂程度加大。2012年,公司在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内控和风险管理、企业文化管理等规范化管理工作上取得突出进展,2013年公司将继续组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体系,重点推进房地产开发手册的定稿及落地执行,优化房地产主业组织、运营及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公司对各项目的管控力度。

  2、2013年计划

  2013年,公司计划主营业务收入158,000万元,期间费用及成本87,000万元。公司将以提高盈利能力为核心稳健辅业经营,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业化团队,构建“敢为人先、变革图强”的企业文化,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公司的重点工作为:

  (1)以精品战略为核心,实现房地产主业持续稳健增长。在规范房地产开发制度和流程的基础上,着力打造高品质楼盘,不断提升“品质物业、精彩生活”的深物业品牌形象,抓紧各项目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提升在售项目客户服务水准。同时,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科学研判房地产市场政策,优化房地产开发策略,不断提升房地产主业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并积极跟踪全国二三线城市土地市场,适时增加集团土地资源储备。

  (2)完善管理措施,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以《房地产手册》为依据,以项目管理为核心,明晰房地产开发的责权体系和管理界面,完善各项目的管理措施,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对外地房地产公司的财务、人事、业务等各方面的管控机制,并构建合格供应商数据库,完善项目后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房地产开发和管理水平。

  (3)宣贯文化理念,创新企业文化建设。以企业文化手册和员工手册为依据,规范员工行为,教育员工务实、高效,引领企业不断改革创新,使现代企业管理理念深入人心,让“敢为人先、变革图强”的国贸精神融入企业发展的各个领域,开创企业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3、资金需求、使用计划及资金来源情况

  2013年,公司在建项目等预计需使用资金超过6.6亿元。为保证资金供给,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银行新增贷款以及项目销售回笼款等措施解决资金问题。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六的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2、3、4事项。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证券简称:深物业 公告编号2013-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先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和《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关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一二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与会监事认为: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贷款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3-4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上午9:00在深圳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王航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范维平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12年年报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2012年度拟计提坏账准备-8,980,020.32 元。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关于减少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2012年度拟减少资产减值准备4,947,252.39元,其中:坏帐准备652,644.08元,存货跌价准备4,295,655.79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47.48元。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375,422,129.64元、公司本年度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746,091,174.80元;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75,378,858.88 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92,623,040.83元。

  2013年,国家继续对房地产市场实施严控,根据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预计作为公司2013年主要资金来源的售楼回笼资金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多个在建项目开发资金的需求和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贷款和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2013年度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13年度资金状况,计划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向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职责明确,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初步审议,本公司拟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审计费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晓帆先生任期届满,为使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提名李建新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土地市场的变化,拟提请股东大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就土地购置事宜的投资决策权限授权如下:

  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做出决定:

  (1)购地款项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购置土地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且购置土地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近期资产负债率相比,提高幅度不超过5%。

  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定于2013年4月23日(周五)上午9:30在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2年度报告;

  (6)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贷款和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年报;

  3、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关于减少各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8、关于贷款和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3-05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23日(周二)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截至2013年4月16日(周二)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内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2年度报告;

  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于2013年3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6、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为375,422,129.64元、公司本年度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746,091,174.80元;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75,378,858.88 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92,623,040.83元。

  2013年,国家继续对房地产市场实施严控,根据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预计作为公司2013年主要资金来源的售楼回笼资金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多个在建项目开发资金的需求和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公司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初步审议,本公司拟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审计费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

  8、关于贷款和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2013年度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13年度资金状况,计划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向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

  9、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晓帆先生任期届满,为使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提名李建新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需在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投资权限授权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土地市场的变化,拟提请股东大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就土地购置事宜的投资决策权限授权如下:

  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做出决定:

  (1)购地款项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购置土地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且购置土地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近期资产负债率相比,提高幅度不超过5%。

  以上授权期限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10项均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4月22日工作日9:00—16:30

  2013年4月23日上午8:00—9:10

  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20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42层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当日在国贸大厦39层。

  4、登记办法:

  ①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还需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②受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委托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③深圳市外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忠、黄逢春

  电话:0755-82211020 传真:0755-8221061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3-6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李建新先生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晓帆先生任期届满,为使本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建新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李建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议将选举李建新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在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李建新作为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参阅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李建新先生简历:

  男,1954年9月生,湖北武昌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开放经济中心主任,副研究员。

  197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1979年在武汉市统计局工作,1980年考入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在经济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88年任湖北省社科院农经所副所长;1992年任湖北省社科院股份经济所常务副所长、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1995年调入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任市场部经理;1996年调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历任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副研究员。

  2001年至2006年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至2009年担任深圳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至今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建新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建新,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李建新声明人姓名(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建新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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