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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装饰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的一年。面对欧洲债务危机的爆发,国家宏观经济持续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房地产调控成为常态等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提出的“强管理、提品牌、重创新、保增长”的发展思路,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拓展经营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7,653.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04%;实现营业利润74,927.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49.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3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元,三项费用率由去年同期的3.76%降低到3.68%;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16.22%提升至16.52%;净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6.47%提升至6.79%。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荣膺“中国装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第二名”,并被授予“行业旗舰”大奖,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建筑幕墙行业50强企业第七名”,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连续十年荣获“中国装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公司还连续二年被评为“中国建筑装饰绿色环保设计五十强企业”、“中国中小板价值五十强”、“中国中小板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十强”,2012年公司还荣获了“上市公司最佳管理团队上市公司十强”。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行业和资本市场得到进一步提升。

  2012年,公司根据宏观政策的变化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结构,大力开拓公共建筑装饰业务,参与设计施工了一大批优质的公建类项目。如北京八一大楼会议室及阳光大厅、府右街、总后礼堂、雁西湖国际会议中心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和杭州、宁波、上海、重庆等地铁轨道交通项目,沈阳桃仙国际机场、上海宝华万豪国际酒店、扬州皇冠假日酒店、绍兴喜来登酒店、辽宁省国际会议中心、东北世贸广场、重庆江北嘴金融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兖州市人民医院、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秦皇岛大剧院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项目,为公司的品牌优势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进一步树立了公司在行业内的一线高端品牌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开展和完成的工作如下:

  1、积极主动调整经营战略,沉稳应对房地产调控。

  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整体延续了2011年的调控思路,限购、限贷政策继续实施,宏观经济增速也有所下降,面对上述不利因素,公司管理层积极调整经营战略,主动控制业务结构,提高公共建筑装饰比例,降低住宅精装修比例,同时严格控制单一客户比例。2012年公司新承接订单约135亿元左右,较上年增长14.41%,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建筑幕墙和其它业务占比分别为55%、16%、23%和6%,订单的质量与上年相比有了明显的提升。主要表现为:主动降低住宅精装修比例,提升其它业务占比;单一客户控制在5%以内;2012年平均合同额29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600万元。

  2、进一步推进可复制的营销网络模式,实现异地快速扩张。

  2012年公司新增宁波区域公司,山东、江苏和安徽营销网络公司,沈阳、郑州、广州、上海营销网点。截止2012年底,公司已设立3家区域公司、5家营销网络公司、6家营销网点。同时公司已经累计设立了25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累计设立23家分公司。随着营销网络模式的日益完善,公司省外业务得到快速发展,2012年省外新签合同87亿元,同比增长21%。

  公司积极推广实施“可复制营销模式”,将总部的经营管理模式成功移植到三级营销网络中,建立了一批业务能力强、执行效率高的优秀团队。同时积极推行“大客户战略”和“大营销战略”,建立动态的大客户数据管理库,鼓励经营人员承接装饰产业链的优质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各区域市场的业务承接能力,并有效节省了营销费用。

  3、注重精细管理,推动企业品牌化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把“诚信、品牌” 作为公司的唯一追求,努力以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施工、优质的服务取信于市场。公司提出了“精心”是态度、“精细”是过程、“精品”是结果的理念,努力做到市场营销精细化、项目管理精益化、售后服务责任化,通过内部管理的精细化来提升工程质量的精品化。报告期,公司施工了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杭州国际会议中心、杭州四季酒店、振石大酒店、 上海赵巷天境一期会所、鲁迅故里二期-咸享新天地、大连一方公馆、杭州黄龙饭店改扩建工程等一大批设计、施工经典之作,2012年,公司共荣获119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253项省级以上工程奖项,有47人荣获“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96个工地获得省文明标化科技示范工程。

  4、积极实施“团购集采模式”,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了采供资源中心,并新成立了采供资源部等,积极实施“团购集采产品采购模式”,与61家优质材料供应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在各区域公司、项目部积极推广实施。团购集采对公司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对项目部来说,可以保证货品质量,并能获得更低的价格和更好的付款条件,并且项目经理能专注管理工程进度及质量;其次对公司来说,可以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节约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5、积极做好人才开发与储备的体系化建设。

  按照产、学、研一体化的经营策略,公司设定和实施了各条专业线上的人才培养方案。2012年,公司共举办各类培训301期,受训8065人次,开发课程超过50门,涵盖生产线、商务线、市场线、技术线等各类专业线。同时依据公司的人才发展管理体系,2012年进一步完善中高层领导力培养项目、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通过制定长期培养规划,促进各级员工的晋升和发展,搭建有效的人才梯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2012年公司还进一步加大内训师队伍的建设,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知识管理,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有效可持续的培养机制,目前公司拥有102名经验丰富的内训师,有效推动了公司内部的知识整合、传播、应用与创新。

  2012年公司继续保持与高等院校的密切合作,通过共同商定教学计划、联合培训企业员工、优秀项目参观、实施继续教育等措施加强人才对企业发展的契合度。

  6、坚持产业经营与资本运作共同发展,通过再融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012年7月公司成功发行10亿元公司债,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风险。同年7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拟募资11.78亿元扩产工厂化项目,用于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二期、幕墙及新型节能系统门窗生产线建设、市场营销网络升级、企业运营管理中心建设、企业信息化建设五大项目,扩大经营规模,提升项目承接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对现有营销网点的重点业务区域进行深耕细作,继续加快营销网络建设。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的发展方向,专注装饰主业发展,完善产业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关联方杭州浪森石材有限公司共同收购浙江雅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572.22万元,持有浙江雅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已于2012年底前支付90%股权转让款,并于2012年12月24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2012年12月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超募资金出资20000万元投资设立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3月14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故自2012年3月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投资设立宁波亚厦装饰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6 月20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故自2012年6月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亚厦幕墙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投资设立芜湖亚厦幕墙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2 月14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故自2012年12月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3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唐世定、董宜君、王维安、任永平向董事会递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468,780,964.94元,按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878,096.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1,538,026.62元,减去201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54,860,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78,580,895.07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635,437,5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63,543,750元。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3)第350ZA0750号《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2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8、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分公司购买办公楼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江苏分公司购买办公楼的公告》。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3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2、4、5、7、8、9、11、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房产”)、亚厦房产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湖建设”)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61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杏娟

  企业住所:上虞市曹娥街道锦华路1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各持有亚厦房产82.38%、8.99%和8.63%的股权。亚厦房产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丁欣欣和张杏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版)》第10.1.3第(二)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亚厦房产资产总额215,572.56万元,净资产110,069.77万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1,943.56万元,净利润61,273.92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15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月明

  企业住所:上虞经济开发区锦华苑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承包,水电管道安装,树木绿化工程施工,钢结构件制造、安装;石材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梁湖建设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的姐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修订版)》第10.1.3第(三)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梁湖建设资产总额130,746.03万元,净资产50,059.11万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7,228.00万元,净利润7,333.58万元(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亚厦房产长期合作,亚厦房产为房产地产开发一级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开发的楼盘均以中高档楼盘为主,在浙江省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自本公司与其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梁湖建设系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资质、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先后获得浙江省建设行业综合实力领先企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单位、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上虞市建筑二十强企业等殊荣。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亚厦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2013年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均回避表决。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当地市场的类似交易情况协商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亚厦股份2013年预计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8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震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亚厦股份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监事王震回避了表决。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园林”)、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和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雅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迪装饰”)、 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装饰”)和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恒基”)鉴于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同意为亚厦园林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园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幕墙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雅迪装饰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蓝天装饰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成都恒基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园林、亚厦产业园、亚厦幕墙、雅迪装饰、蓝天装饰、成都恒基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一年。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亚厦园林成立于2006年9月26日,住所为浙江省上虞市曹娥街道锦华路17号,法定代表人陈宋江,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景观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承接;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综合性养护;园林绿化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亚厦园林总资产4,249.37万元,净资产2,003.27万元。本报告期内亚厦园林实现营业收入5,205.7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83.37万元,净利润360.52万元。

  2、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亚厦产业园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住所为浙江省上虞市开发036-027-518地号,法定代表人王文广,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配套部品部件、各类建筑幕墙、金属门窗、铝合金门窗加工、中空玻璃深加工和研发、设计、制造等。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亚厦产业园总资产69,887.47万元,净资产54,840.47万元。本报告期内亚厦产业园实现营业收入19,148.5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233.79万元,净利润810.98万元。

  3、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亚厦幕墙成立于2001年9月19日,住所为上虞市章镇工业新区,法定代表人王文广,注册资本15,8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幕墙、铝制品、金属门窗、不锈钢制品、中空玻璃的加工制作、销售;石材加工等。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亚厦幕墙总资产179,603.54万元,净资产49,822.45万元。本报告期内亚厦幕墙实现营业收入195,040.7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4,936.89万元,净利润13,193.93万元。

  4、 浙江雅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雅迪装饰成立于2002年4月17日,住所为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纬十路17号,法定代表人张伟良,注册资本5,168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承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业务等。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雅迪装饰总资产5,674.19万元,净资产2,523.09万元。本报告期内雅迪装饰实现营业收入625.49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2.11万元,净利润15.48万元。

  5、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蓝天成立于1987年9月30日,住所为上海市杨浦区顺东路800号六楼,法定代表人洪兆雄,注册资本3,1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房屋装饰,钢结构施工、设计等。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海蓝天总资产36,328.94万元,净资产11,704.60万元。本报告期内上海蓝天实现营业收入84,557.6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919.89万元,净利润3,656.01万元。

  6、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恒基成立于1996年12月6日,住所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2号,法定代表人杨先蓉,注册资本3,06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生产、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成都恒基总资产5,003.58万元,净资产2,252.23万元。本报告期内成都恒基实现营业收入6,390.02万元,营业利润553.62万元,净利润411.31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亚厦园林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园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幕墙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雅迪装饰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蓝天装饰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成都恒基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园林、亚厦产业园、亚厦幕墙、雅迪装饰、蓝天装饰、成都恒基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42%。

  报告期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亚厦产业园、亚厦幕墙累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40,000万元外,无其它对外担保,累计对外担保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21%。截止2012年12月31日,担保已全部履行完毕。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苏分公司购买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满足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业务开拓的需要,拟以不超过7702万元的市场价为分公司购买办公楼,此项交易经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新城区商务中心区b地块

  3、注册资本:22227万元

  4、法定代表人:漆洪波

  5、成立时间:2006年5月15日

  6、股本结构:苏州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控股10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办公楼位置: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新地中心二期第6层

  2、建筑面积:3120平米

  3、投资金额:7702万元,其中:购房成本7100万元,税费213万元,物业维修基金38万元,装修费用350万元(按1000元/每平方米),办理证件等其他费用1万元。

  4、办公楼介绍:拟购买办公楼位于南京新城CBD商务核心区,建筑面积为3120平方米,使用面积2100平方米。目前该楼盘已经建成封顶,进入外装阶段,开盘时间:2013年3月,交付时间:2014年3月31日。

  四、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情况及交易价格:依据南京当地市场价格,购买价格为不超过7702 万元。

  2、资金来源:本次购买写字楼所需资金公司拟先以自有资金投入,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成功发行,则用再融资资金置换公司此次已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其中拟在南京购置办公楼。

  3、对外投资合同的签署

  此项交易经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签署交易协议,具体事项授权总经理办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

  1、进一步开拓江苏地区业务的需要

  江苏分公司成立短短两年,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同时建立了一支具有思维超前、工作务实、专业水平高、能打硬战和能打胜战的精英团队,目前江苏分公司已经在当地享有较高地位。2012年江苏分公司承接合同订单近5亿,预计在未来的3—5年江苏地区的经营目标突破并稳定在20亿以上,是公司已经俱备较好市场基础和未来重点开拓的区域之一。

  而目前分公司办公场所为租赁,面积仅1500平米,且分为三个楼层分别向不同业主租赁,不仅办公场所面积小,也不利于公司业务的承接和品牌宣传,已远远不能满足江苏分公司未来业务高速发展的需要。

  2、财务成本的考虑

  分公司现租住地为以后南京新城的中心,租金快速上涨是必然的趋势。以目前租房的平均价格计算,未来五年年平均需支付约390万元租金,与购买办公楼的利息支出相当。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先期以自有资金购置江苏分公司办公楼,以进一步加快江苏地区市场的开拓。

  六、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该投资可以加快公司江苏地区业务的开拓,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2、该投资将以市价为准,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决定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19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1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2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做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803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号码:0571-89880809

  联系人:任锋

  通讯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

  邮政编码:310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2、《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5、《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确认公司2012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2012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于2013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丁欣欣先生、总经理丁海富先生、副总经理吴青谊、财务总监刘红岩、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以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3:30-15: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19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13年4月15日-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任锋、刘鉴非

  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0571-89880809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丁欣欣先生、总经理丁海富先生、副总经理吴青谊先生、财务总监刘红岩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并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3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截至2013年3月28日,亚厦控股通过股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72 %,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亚厦控股于2012年11月28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12年11月29 日对外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2012年11月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编号为2012-072 的公告)

  3、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着眼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计划首次增持之日起至2013年3月28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下限不低于300,000股,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4、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2年11月28日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3)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亚厦控股于2012年11月28日,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00,000 股,增持平均价格为21.12元/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2%。

  5、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动人持股情况

  (1)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与丁欣欣、张杏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亚厦控股持有公司227,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336%;张杏娟女士持有公司82,8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304%;丁欣欣先生持有公司47,61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25%。丁欣欣先生和张杏娟女士合计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份100%。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358,1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564%。

  (2)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亚厦控股持有公司22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808%;张杏娟女士持有公司82,8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304%;丁欣欣先生持有公司47,61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25%。丁欣欣先生和张杏娟女士合计持有亚厦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份100%。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358,4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037%。

  6、增持完成情况

  自2012年11月28日至2013年3月28日止,亚厦控股履行在此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下限不低于300,000股、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股份的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亚厦控股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生要约申请的条件。

  7、控股股东亚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增持期间,控股股东亚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遵守增持承诺,未有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增持完成后,亚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增持事项已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核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1、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股份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0年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1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86元。截至2010年3月1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8,8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45.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712.6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2,739.1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9,973.5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762.47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5,092.38万元。

  (2)本公司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2,059.36万元投资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1,064.74万元投资木制品工厂化二期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总部项目土地。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超募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4,533.30万元。

  综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9,625.6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3,086.99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9年1月2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从2010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4,147.44万元,无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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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