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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3-01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4-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伴随着欧债危机的曲折反复,新兴经济体增速回落,全球经济仍然处于缓慢复苏阶段。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经营也面临着挑战。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围绕公司战略方向和经营目标,稳步开展各项工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践技术和管理创新,拓展相关产业重大投资,发挥市场集合优势,提升成本控制水平。通过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实现增长,但由于人力成本持续上升、销售及管理费用增加等因素,使营业利润受到一定影响。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700.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3%,实现营业利润 7,157.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78%,实现净利润9,201.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新材料领域战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强度,年度研发支出3,010.6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51%。公司通过培育、考核、激励等机制着力打造高素质研发队伍,以人才推动技术创新,引领产品发展方向,为生产和市场提供优质技术支持,为公司未来成长构建坚实后盾,逐步完成从“制造”到“智造”的转变。 公司在电子产品研发项目上以提高和改善记忆材料的性能为主要方向,通过设备自动化的研制,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扩大产品使用范围,替代国外同类高端产品;在电力产品研发项目上主要针对中高压电缆附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制,实现产品系列化并向电缆附件相关产品线进行扩展。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216?项,已获授权专利118?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101项。2012年度公司申请专利58项,已获授权专利42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制订的用于测试核电用材料国家标准《聚合物长期辐射老化 第1部分:监视扩散限制氧化的技术》、《聚合物长期辐射老化 第2部分:预测低剂量率下老化的程序》、《聚合物长期辐射老化 第3部分:低压电缆材料在役监测程序》等已完成发布,参与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4278-2012《额定电压26/35kv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安装工艺规程》已正式实施。 作为辐射改性新材料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一贯重视以前瞻性视野进行材料研究和产品开发,努力为社会提供性能卓越、环保安全、高效节能的产品。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公司在2012年陆续研制成功一系列新型产品并投入市场: ①公司组织研发的超级耐火柔性材料--“陶瓷化硅橡胶新型材料项目”已完成并实现产业化,成为全球首家研制成功并形成产业化的新型阻燃耐火材料厂家。该材料在常温下具有良好的柔软性和弹性,阻燃耐火性能优异,当火焰温度超过塑料橡胶耐火极限温度时,快速转化为坚硬的陶瓷化保护层,可以耐受数千度的高温,起到阻燃、隔热、防火、绝缘作用,且不释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避免被保护物体受到损坏。 超级耐火柔性材料可以广泛应用于耐火、防火需求领域,在民用建筑、汽车电池和油箱保护、化工、冶金、军工等行业有着广阔的应用潜力,特别是应用于耐火电线电缆的生产,可代替云母材料,提供更好的机械性能。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电缆行业客户中实现该项产品销售600万元,并获得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该项目已被列入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获得政府资助3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申请相关专利11项,包括国际专利1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9项,其中9项实用新型专利均已获得授权。公司目前正积极争取将该项目列入国家新型耐火材料生产基地,并加快相关系列产品的研发,同时投入重点资源加大推广力度,力争快速拓展市场,使其成为公司重要的业绩增长点。 ②公司主导的“深圳新型电磁屏蔽材料工程实验室项目”被列入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第四批扶持计划,并获得政府资助500万元。该新型电磁屏蔽材料除应用于一般电子设备的电磁屏蔽以外,还可广泛运用于工程建筑领域,可以实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应用目标,目前该产品已经在部分客户中推广使用并获得好评。报告期内公司已申请相关专利15项,包括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12项,其中10项实用新型专利已获得授权。 ③公司实现了“无卤阻燃辐射交联电线/耐火电线项目”的规模化生产,并对产品性能不断完善提升。该产品由于使用无卤阻燃材料、加速器辐照交联工艺,具有低烟无毒、高温阻燃、安全耐用等特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对“无卤阻燃低烟环保辐射交联电线”规范要求,可以广泛应用于民用建筑、大型工程和家庭装修领域,替代存在安全隐患的PVC电线,为安全环保家园提供保障,将是文明富裕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因此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目前公司该项产品已在深圳地铁工程、深圳滨海人民医院、成都航天科技大厦等项目中使用,获得一定市场认知度。公司将在该产品市场应用领域内积极寻求有效营销模式,不断加大开发力度,力争短时间内全面打开市场。 (2)继续加强营销平台建设,全力开拓重点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升销售管理水平,实行销售区域化管理,推行业务员绩效考核淘汰制,建立重点产品和新产品的专职销售团队,继续投入大客户项目开发资源。2012年公司电力产品在各省级电力系统招标中标率获得提升,实现了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销售突破进展。在营销网络布局上,公司将电子商务作为未来重要的销售模式,2012年经过充分调研,启动设立“天猫商城”、“京东商城”沃尔核材旗舰店计划,以销售无卤环保辐射交联阻燃“富社电线”为切入点,为未来更好地利用网络平台打下坚实基础。 (3)扩大经营规模,完善产业链条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资源优势,扩大经营规模,不断完善产业链条。随着深圳坪山新区二期厂房投产,江苏省金坛市“环保型改性新材料及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在建,使公司在主营业务的产能得以大幅提升。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电气领域的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在战略上做出重大决策:100%收购乐庭电线国内四家工厂和香港乐庭国际,完全拥有LTK品牌、技术、团队、电子消费客户资源,2012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该项重大资产购买交割。本次重大资产交易使公司步入电线电缆行业,有力增强公司在该行业发展壮大的优势,成为公司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公司将充分发挥沃尔核材在无卤环保辐照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乐庭电线在线缆开发与生产的技术优势,使“WOER”品牌与“LTK”品牌产品在销售渠道、资源共享等方面实现协同效应,相互增强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4)风电项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2013年3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 “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建设的“青岛沃尔新源青岛莱西河头店风电场项目”、“青岛沃尔新源青岛莱西东大寨风电场项目”已被列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这标志着公司风电项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后续工作,力争尽早获得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2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了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对乐庭电线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五家子公司100%股权收购项目的交割,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资产负债表合并范围增加了乐庭五家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3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和平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3-01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于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3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桂全宏、曾凡跃、陈燕燕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度报告相关章节,《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700.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3%,实现营业利润7,157.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78%,实现净利润9,201.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浩审字[2013]第837A0007号《审计报告》,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2,015,954.2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331,028.0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33,102.81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897,925.2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0,565,778.02元,减报告期执行2011年利润分配14,672,767.25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3,790,936.01元。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018.3017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22,009,150.8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浩审字[2013]第837A0007号《审计报告》, 2012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162,654,219.98元。 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018.3017万股为基数,按10股转增3股,剩余资本公积结转以后年度。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宏观经济不景气及人力成本的持续上升,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压力。公司将坚持产品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展精细化管理,确保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比2012年有稳定的增长。该经营目标并不代表2013年度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产业政策、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3年4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配股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就该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刊登于2013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2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包含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乐庭电线(重庆)有限公司、大连乐庭电线工业有限公司及乐庭国际有限公司五家子公司2012年度审计费用25万元),并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3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配股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就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相关内容刊登于2013年4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实际情况及结合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励方案,2013年董事长薪酬拟定在税前不超过80万元。 关联董事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实际情况及结合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励方案,2013年监事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100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实际情况及结合201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励方案,2013年公司董事(不含董事长、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拟定税前不超过300万元。 关联董事王宏晖女士、康树峰先生、许岳明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良好现金流动水平和偿债能力的前提下,2013年度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金额,办理相关借款手续,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标准由10万元变更为100万元,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4月25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3-01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以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雄心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3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预案需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2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其中包含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乐庭电线(重庆)有限公司、大连乐庭电线工业有限公司及乐庭国际有限公司五家子公司2012年度审计费用25万元),并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提供审计服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12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4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3-01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随着重大资产收购项目的完成,公司销售规模日益扩大,销售业务的性质及客户群体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电子行业大客户及电力系统大客户日趋增多,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标准10万元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2、变更内容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标准10万元;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标准100万元。 3、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前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所形成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4月25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3年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3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申请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第1、2、4-12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4月23日—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4月2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占君、李翠翠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 传 真:0755-28299020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本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8日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130/)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董事、总经理王宏晖女士;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财务总监马葵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占君先生;保荐代表人姚晨航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国富浩华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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