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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3-01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3-04-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4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登记时间:2013年4月15日-2013年4月18日9∶00 至12∶00,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祝丽玮、秋天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 邮编: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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