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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腾新食品 公告编号:2013-017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3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相应投资。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购买额度 公司以最高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目前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 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 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腾新食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腾新食品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腾新食品 公告编号:2013-018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雄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3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3年4月7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其中,董事朱大为、独立董事林毅、独立董事张伙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理财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其中,董事朱大为先生投了反对票,认为银行理财产品还是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应该积极地把资金用到市场开拓和扩大主营业务上。 详见于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腾新食品 公告编号:2013-019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4月7日17:00在福州市金山投资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周瑾召集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2票同意,1票发对,0票弃权。其中,监事会主席周瑾女士投了反对票,认为银行理财产品还是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应该积极地把资金用到市场开拓和扩大主营业务上。 特此公告。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腾新食品 公告编号:2013-020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建新北路15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滕用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43,62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6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6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6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979.60万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178,012,437.38元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70万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7070万股增加为14140万股,资本公积(母公司)由477,893,295.89元减少为407,193,295.89元。 表决结果:同意43,6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的股份总数条款的修改,具体为:
表决结果:同意43,6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6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长在捌拾万元额度内与其协商并签订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43,6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3,6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保持不变;2013年度外部监事津贴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3,6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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