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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4月9日起,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和中银国际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7,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23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9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蓝色光标(证券代码:300058)于2013年3月4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4月8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对相关基金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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