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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3、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10:00 4、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1910房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145,439,201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的72.7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5,439,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13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相关内容。 2、审议并通过《201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5,439,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相关内容。 3、审议并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5,439,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相关内容。 4、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439,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依据经营业绩,按照考核评定程序,确定其年度薪酬。201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为432.62万元(税前),同比2011年度高管人员薪酬(人民币491.37万元,税前)下降12%。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439,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致同审字(2013)第110ZA0727号》审计报告:2012年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的未分配利润为110,305,042.16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41,228,834.53元,母公司2012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533,876.69元。公司 2012年度拟以 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1,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45,439,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45,439,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439,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439,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20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租用公司控股股东物业的议案》。 关联人股东申炳云先生、申东日先生与申今花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516,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大会上,独立董事王世定先生、常青女士、朱映瑜先生、袁怀中先生、杨庆委托王世定先生、张荣明委托朱映瑜先生进行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对201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等履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明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69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5元,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40,9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7,559,05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8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57号)确认。 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项目于2011年1月4日经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该项目总投资58,753.52万元,拟进行店铺优化29个,新建自营商场店183个,新建自营旗舰店3个,共计建设215个店铺。朗姿股份已经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完成第一年开设营销店铺计划55家,建设旗舰店1家,优化店铺12家,总投入7932万元。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中规划总费用如下图:(单位:万元)
其中旗舰店店铺购置费用构成如下:其中北京旗舰店已经开始建设。 单位:万元
根据招股书中规划,公司新开店铺215个店铺装修费用构成如下图: 单位:万元
上述3个表图摘自《朗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2012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在2012年度,已经新增店铺133家,按照募投项目进展的新增自营店有55家,优化店铺12家,旗舰店建设1家(已付购置费,尚未开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投入资金7,949.63万元,包含北京旗舰店建设资金7080万元,新开店铺及优化店铺共投入资金869.63万元,全部为分期付的装修费。 二、明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新设店铺成本费用主要有首次铺货(流动资金)、店铺装修、设备购置、前期培训及基本预备资金。但由于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统一加工生产,每个店铺首次铺货约1000件衣服,至少有200至250款服装,每一款衣服的成本如:面料、配饰、人工、水电、物流、关税等成本费用无法具体核算,募集资金账户无法针对每一款衣服的各项成本费用,分别向供应商付款,只能按照产品入库时结转生产成本进行按比例分摊。同时,由于募集资金账户为一般银行账户,内部培训、差旅、管理费、预备准备金等现金支付项目无法募集资金账户中从支出。 这样以来,致使营销网络项目募集资金沉淀严重,造成2012年度新开店铺及优化店铺超过85%比例的费用由自有资金垫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有关规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资金无法进行资金置换,这严重影响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致使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遇到许多困难。 三、明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 今后,公司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项目,将采取以下务实高效的使用方法和支付操作流程:以新开店铺开业当天为基准日,依据店铺开业凭证、装修合同、内部产品入库单和生产成本结算单等合法手续,一次性按比例从营销网络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费用,再由公司统一支付各项成本费用。 具体操作如下: 1、公司预计开设3个旗舰店建设项目按原计划进行,共需要店铺购置费19,428.55万元。 2、营销网络项目中店铺装修费、设备购置费按原计划进行,共需要资金投入22,462.51万元。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费、职工培训费共计1,203.13万元;基本预备费4,309.42万元,流动资金11,349.91万元,合计16,862.46万元尚无使用。上述款项以新开店铺开业当天为基准日,依据店铺开业凭证、装修合同、内部产品入库单和生产成本结算单等合法手续,一次性按比例从营销网络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费用,再由公司统一支付各项成本费用。 计算方法:总店铺个数(215)-已建设完毕项目(67)+玛丽店铺(45)=待建项目(193) 16,862.46万元÷193个=87.37万元/个 四、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影响。 明确募集资金使用流程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实施地区和实施主体。通过明确使用营销网络募集资金使用流程,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减少自有资金压力,促进主业有效快速发展。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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