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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谭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勇刚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注:公司已于2012年5月完成收购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持有的再生能源公司100%股权工作,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发生前,公司和再生能源公司同属兴蓉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报告期,公司配股事宜进展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73号文核准,报告期内,公司以配股股权登记日2013年2月21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153,571,7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格为5.35元/股。至2月28日(R+5日)配股缴款截止日有效认购数量为339,537,6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16,526,165.3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0,316,357.35元。 (2)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上述配股新增股份于2013年3月8日上市流通。 (3)截至2013年3月20日止,公司以上述配股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额1,770,907,619.46元(包含期间利息)。 (4)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来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8,448,680.6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次配股系列公告。 (二)报告期,公司公告索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注:上述证券投资系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期末公允价值金额是以上述股票2013年3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无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说明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谭建明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3-28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谭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谭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人员名单: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谭建明先生、张颖女士、张桥云先生 召集人: 谭建明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名单: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独立董事): 谷秀娟女士、张桥云先生、张颖女士 召集人:谷秀娟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名单: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张桥云先生、冯渊女士、谭建明先生 召集人: 张桥云先生(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名单: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冯渊女士、谷秀娟女士、谭建明先生 召集人: 冯渊女士(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谭建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张伟成先生、程进先生、张颖女士、胥正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胥正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附上述人员简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张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康荔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附康荔女士简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报表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鉴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持有的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100%股权工作已于2012年5月全部完成,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发生前,公司和再生能源公司同属兴蓉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报表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一季度合并报表上年同期数调整前后对比表 金额单位:元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简称为“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满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一次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价格采取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按照发行时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及(或)进行项目建设投资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直接面向市场和公众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还本付息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决议有效期:本次债券发行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合法、高效地完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给公司总经理工作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和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时机、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定价方式、票面利率、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债券上市协议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具体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五)如果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必要时对本次债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但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六)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七)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九至第十一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采用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谭建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生,硕士研究生。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投资处副处长、投资处处长,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02年12月起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谭建明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2、程进: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六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副厂长、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二厂副厂长、工程处副处长、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北管网所所长、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程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3、张伟成: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四川甘孜州水电局设计院,1989年起历任成都市污水处理厂技术员、副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伟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4、胥正楷:男,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任海南文昌市清澜供水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7年起历任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财务处处员、副处长、处长,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及财务总监,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胥正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5、张颖:女,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并于2000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金融学硕士学位,后获得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研究生证书。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主任、主任、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现任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张颖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完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张颖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6、康荔:女,藏族,中共党员,1979年生,硕士研究生。2004年7月~2005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工作,2005年8月起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业务主管、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及证券事务部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康荔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完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康荔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3-29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2013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15:00 至2013年4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3 年4月24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23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债券期限; 2.03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2.05募集资金用途; 2.06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2.07上市安排; 2.08还本付息方式; 2.9决议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13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3-28)。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号卡以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3年4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13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41 传真:028-85007805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第一项子议案,2.02元代表议案2中第二项子议案,依此类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兴蓉投资”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上述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15:00 至2013年4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交易所服务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85913967 传 真:028-85007805 联 系 人:张 颖、 康 荔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3-30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3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颜学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报表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鉴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持有的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100%股权工作已于2012年5月全部完成,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发生前,公司和再生能源公司同属兴蓉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报表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一季度合并报表上年同期数调整前后对比表 金额单位:元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颜学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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