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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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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3年4月15日为基准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折算业务。现将相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上一基金份额折算日次日或基金合同生效日始至满三年的最后工作日止,如果期间每个工作日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双禧B份额”)的份额净值都大于0.150元,则最后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双禧B的份额净值均大于0.150元,本基金成立于2010年4月16日,因此2013年4月15日为本基金份额定期折算的基准日。

  折算后基金运作方式及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禧A份额”)与双禧B份额配比保持不变。

  二、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即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双禧100份额”)、双禧A份额以及双禧B份额。

  三、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方法

  (一)双禧100份额折算

  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双禧1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100份额的份额数按照双禧100份额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缩减。若折算前,双禧100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则折算后双禧1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100份额增加;若折算前,双禧100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则折算后双禧1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100份额缩减。

  双禧100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双禧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双禧100份额的份额数×双禧100份额的折算比例

  双禧1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双禧A、双禧B份额折算

  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双禧A、双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根据双禧B折算日折算前的份额净值,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

  1、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的份额净值大于1元

  如果双禧B份额折算日折算前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则持有人持有的双禧A份额及双禧B份额的数量在折算前后均保持不变,因折算新增的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

  双禧A份额(或双禧B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双禧A份额(或双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双禧A份额(或双禧B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折算前双禧A份额(或双禧B份额)的份额数×[双禧A份额(或双禧B份额)的折算比例-1]

  折算后双禧A份额(或双禧B份额)的份额数=双禧A份额(或双禧B份额)折算前的份额数

  双禧A份额(或双禧B份额)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元

  如果双禧B份额折算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则双禧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B份额数按照双禧B份额的折算比例相应缩减。为保持双禧A和双禧B份额数比率4:6不变,双禧A份额的折算比例与双禧B份额的折算比例相同,双禧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禧A份额数同比例相应缩减,超出份额数将全部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

  双禧B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双禧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双禧B份额的份额数×双禧B份额的折算比例

  双禧A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

  双禧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双禧A份额的份额数×双禧A份额的折算比例

  双禧A份额超出份额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折算前双禧A份额的份额数×(折算日折算前双禧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双禧A和双禧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双禧A份额份额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折算后双禧100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双禧100份额的总份额数=双禧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双禧A份额份额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双禧B份额份额折算成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

  (四)举例

  根据折算日折算前双禧100的份额净值与双禧B的份额净值的不同情况,进行双禧100、双禧A和双禧B份额的折算。

  设折算日折算前双禧100、双禧A与双禧B的份额净值分别为■

  举例一:

  假设某年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双禧100份额当天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55元,双禧A份额当天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73元。当天场外双禧100份额、场内双禧100份额、双禧A份额、双禧B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2亿份、1亿份、12亿份、18亿份。本基金在上一个三年运作期中未进行到点折算。

  1、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的份额净值

  ■

  ■

  5、折算后双禧100份额的份额数

  ■

  ■

  ■

  注:本例中折算比例均只取到第三位小数,实际折算中,折算比例取到第八位小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即2013年4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双禧A与双禧B份额正常交易。2013年4月15日晚间,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4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双禧A与双禧B份额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3年4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双禧A与双禧B份额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年4月17日双禧A或双禧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4月16日的双禧A或双禧B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3年4月17日当日双禧A与双禧B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双禧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双禧100份额分配给双禧A份额的持有人,而双禧100份额为跟踪中证1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双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双禧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数、双禧B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数(若折算日折算前双禧B的份额净值大于1元)和场内双禧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双禧A份额、双禧B份额或场内双禧1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和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3年4月10日起,增加安信证券、国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新时代证券为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保本;基金代码:000058)的代销机构。

  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发布的《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3年3月22日到2013年4月18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直销、代销网点等销售机构发售。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站:www.guosen.com.cn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87

  网站:www.csc108.com

  5、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98-98-98

  网站:www.xsdzq.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相关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增加安信证券、国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新时代证券为国联安保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安信证券、国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新时代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与B份额定期

  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3年4月15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双禧A”)和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双禧B”)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具体事宜,敬请参见2013年4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完成后,次一交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其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13年4月17日双禧A或双禧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4月16日的双禧A或双禧B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3年4月17日当日双禧A与双禧B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上述事项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2) 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部分基金自2013年4月10日起参加兴业证券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3年4月10日起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兴业证券指定方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基金代码:257070);

  上述基金所参加的相关费率优惠活动,以其在兴业证券所开通的相关销售业务为准。

  四、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或定投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现场柜台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定投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各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站:www.xyzq.com.cn;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vip-funds.com 或www.gtja-allianz.com。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兴业证券所有;凡涉及上述基金在兴业证券办理申购、定投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兴业证券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兴业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3)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4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2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信息披露
   第A005版:安博教育股东纠纷调查
   第A006版:8号文引发抢债潮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评 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环 球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A017版:基 金
   第A018版:数 据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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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5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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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6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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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7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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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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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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