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2版) (2)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一年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丰林集团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丰林集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丰林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要求,对丰林集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恒泰证券关于丰林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万m3/a单板层积材项目、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5万m3/a单板层积材项目; 2、终止上述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2011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7号文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丰林集团”)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6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0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77.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90.58万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0906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2011年12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万m3/a阻燃人造板项目变更为广西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15万m3/a特种人造板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36,065.64万元,并将原项目下的募集资金9,303.33万元及超额募集资金16,762.31万元一并投入该项目,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根据市场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万m3/a 单板层积材项目”和“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5 万m3/a 单板层积材项目”。原项目下的募集资金共13,459.06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适时做出合理合规的后续安排。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15,130.47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超额募集资金72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5,824.28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18,000万元, 以及募集资金孳生利息1,464.17万元。详见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万m3/a单板层积材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020.9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056.73万元,流动资金1,964.26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2、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5万m3/a单板层积材项目,项目总投资为6,438.0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458.06万元,流动资金1,980.01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10月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6,438.07万元对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该项目。 (二)终止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此期间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劳动力成本和原料价格大幅上升,大大超出了项目可研报告的预测,收益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本着谨慎投资、尽最大可能降低投资风险的原则,公司决定暂缓实施这两个项目,并进一步深入市场进行调研。2012年以来中国的单板层积材市场继续萎缩疲软,而劳动力成本、运费、桉树规格材等各项原辅材料价格持续上扬,公司收购的上思华夏丰林是生产非结构材的单板层积材的工厂,也由于市场萎缩劳动和原辅材料成本的上升,处于微亏状态,整个胶合板产业的发展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山东等地不少企业减产、停产、有的甚至亏损倒闭。 鉴于单板层积材的成本和市场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项目的可行性已不存在,同时基于公司将通过并购路线实现规模快速扩张的整体战略安排,为确保更加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慎重讨论,决定终止单板层积材募投项目。 三、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单板层积材项目的市场环境和可行性发生了极大变化,终止该项目有利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到更有市场前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的项目,以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的安排 上述两个单板层积材项目终止实施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将减少至33,741.19万元。原项目的募集资金共13,459.06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6.39%,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审慎适时选择投入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新项目中,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认为: 终止两个单板层积材项目适合客观环境变化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投资风险,更好地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终止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市场情况变化的需要,能够减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终止上述单板层积材项目,同意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认为: 1、丰林集团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由于单板层积材项目的市场环境和可行性发生了极大变化,终止该项目有利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到更有市场前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的项目,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恒泰证券对丰林集团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提交于2013年5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恒泰证券关于丰林集团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5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做相应修订: 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园林设计,营林造林,林产品销售(国家专控除外),中密度纤维板生产,各种人造板的深加工、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等自产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各种人造板、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的进出口、批发。 修订后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园林设计,营林造林,林产品销售(国家专控除外),中密度纤维板生产,各种人造板的深加工、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等自产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各种人造板、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的进出口、批发,代管房屋租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3-016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根据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5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日(星期五)9:00,会期预计半天 (四)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五)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丰林集团三楼会议室 (六)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将提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出席大会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宜 (一)登记时间:2013年5月2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二)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丰林集团6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22号丰林集团6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30031 联 系 人:钟兰、潘恒 联系电话:0771-4016666-8616 传真号码:0771-40104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13年5月3日(星期五)召开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按此格式自制或复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