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3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我公司股票变动情况的公告 2013-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国新")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原共持有我公司359,300,948股限售流通股和141,360,576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持有我公司31.26%股权。 近日我公司在进行有关内部核查工作时,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分公司所提供的部分股东资料中获知,西宁国新所持有的上述股权在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情况下,无限售流通股仍减少了85,515,576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5.33%。 2013年4月3日,我公司即针对该事项向西宁国新发出《关于贵公司持有我公司股票变动情况的问询函》,要求西宁国新对上述股票变动情况作出书面回复。2013年4月8日,西宁国新对我公司该《问询函》进行了书面回复,告知我公司其所持有的我公司全部股权自2012年6月26日起至今已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况,在此情况下西宁国新没有进行过主动减持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处置的行为。 我公司和西宁国新至今为止,未有收到过任何与上述股权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书、文件。 我公司已敦促西宁国新通过查询其股票账户获得进一步详尽信息,并根据查询情况向相关法院了解上述股权变动情况,并及时将该事项详情向我公司作出说明和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代为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