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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22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文件有关规定,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产丽星")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1000409),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上海通产丽星将连续三年(即2012年、2013年、2014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上海通产丽星2012年度仍处于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减免过渡期,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已公布的 2012 年度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0日 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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