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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9版)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0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张兵舫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张兵舫 日 期:2013.3.27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06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8日在广西桂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洲锁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7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现状。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3,169.85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365.63万元,扣除本期实施利润分配1,565.81万元,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6.99万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52.68万元,资本公积金1,207.35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扩大再生产及投资新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1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2013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王洲锁先生、顾德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由3 人组成(其中1 人为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职代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简 历 王洲锁先生,男,中国共产党党员,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1964年5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销售处科员、副主任科员,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核算中心科长,整顿办主任科员,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监事会主席,新疆奎屯金叶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监事。 王洲锁先生现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顾德刚先生,男,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53年10月出生,1970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陕西省计委文教处主任科员,陕西省投资公司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陕西省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顾德刚先生现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08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定于2013年5月7日(星期二)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 5 月 7日(星期二)上午 9:30 2、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公司2013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8.1、关于选举袁汉源为董事的议案 8.2、关于选举陈晖为董事的议案 8.3、关于选举梁培荣为董事的议案 8.4、关于选举王文强为董事的议案 8.5、关于选举王毓亮为董事的议案 8.6、关于选举赵天骄为董事的议案 8.7、关于选举王周户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8.8、关于选举聂鹏民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8.9、关于选举张兵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关于选举王洲锁为监事的议案 9.2、关于选举顾德刚为监事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 5 月 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 5 月 3—6 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登记处: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19 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 涛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电话:(029)81778556 传 真:(029)81778533 联系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19 层 五、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3-0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以送达、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8日在广西桂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6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1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3,169.85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365.63万元,扣除本期实施利润分配1,565.81万元,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16.99万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52.68万元,资本公积金1,207.35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扩大再生产及投资新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1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2013年度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公司2013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陈晖先生回避表决。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公司201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议案》 为促进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简称“金叶玉阳”)创新发展,加快新产品研发,提高市场竞争力,满足运营需求,经会议审议,同意金叶玉阳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期限三年,利率由金叶玉阳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授权金叶玉阳董事会具体办理发行事宜并签署有关协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创新发展,加快新产品开发,提高市场竞争力,满足运营需求,经会议审议,同意为金叶玉阳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债券期限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金叶玉阳经营情况良好,对债息有较强的承付能力,公司对金叶玉阳的担保事项属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补充营运资金,促进其主营业务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该担保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袁汉源、陈晖、梁培荣、王文强、王毓亮、赵天骄、王周户、聂鹏民、张兵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周户、聂鹏民、张兵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 新一届董事局由9 人组成,任期三年,自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局工作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局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局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新一届董事局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原任董事自动卸任。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局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员。被提名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全部提名。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年; 监事津贴标准为5万元人民币/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励高管人员勤勉尽责,充分体现薪酬水平与业绩相适应的激励原则,经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高管薪酬标准调整如下:董事局主席63万元/年;总裁48万元/年;监事会主席、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40万元/年;副总裁、董事局秘书36万元/年。新标准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充分体现薪酬水平与业绩相适应的激励原则,能更好的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人民币330,000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预案须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汉源先生简历 袁汉源,男,1962年4月16日出生,广东省惠来县人,香港永久居民,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华南纺织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汉华(香港)企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万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局主席。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新加坡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五届董事局主席,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董事长,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陕西金叶万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袁汉源先生是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局主席,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晖先生简历 陈晖,男,1961年3月出生,1984 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延安地区计委干部,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计划处副处长,陕西省烟草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鸡卷烟厂厂长、党委书记,陕西中烟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本公司第四届董事局副主席。现任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局副主席。 陈晖先生现任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本公司董事局副主席,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培荣先生简历 梁培荣,男,1965年12月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质监站物理检测室副主任、外经办副主任,宝鸡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副经理(挂职锻炼),陕西烟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商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党组书记。现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梁培荣先生现任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强先生简历 王文强,男,1961年6月30日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国营远东机械制造公司设计员,陕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科员,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调研员。现任陕西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局董事。 王文强先生现任陕西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局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毓亮先生简历 王毓亮,男,1961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香港恒隆银行及远东银行、香港华基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任高级主任、香港陶比集团会计部主管。现任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五届董事局董事。 王毓亮先生是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天骄先生简历 赵天骄,男,1977 年1月出生,管理学硕士,1999 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维莱信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经理、大区销售经理,中国万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秘书、董事局主席秘书,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局秘书,陕西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监事。 赵天骄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局秘书,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周户先生简历 王周户,男,1960年6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学科带头人,西北政法大学省级精品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负责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负责人。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兼职导师。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安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担任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教育厅和西安市、榆林市、咸阳市人民政府以及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法律顾问,陕西省应急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专家咨询员。 王周户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王周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聂鹏民先生简历 聂鹏民,男,1972年7月出生,安徽大学法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执业律师。历任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君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聂鹏民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聂鹏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 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张兵舫先生简历 张兵舫,男,196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北省天门市竟陵粮管所会计、湖北省天门市粮食装璜公司财务科长、湖北鑫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长、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质量控制人,现任职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张兵舫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张兵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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