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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13-01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666,949,7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00,042,469.5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分红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实派现金1.3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先按每10股实派现金1.425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减持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减持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减持的,不需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66,949,797 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3年4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控股股东、高层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由公司派发。 五、咨询部门及地址 1、咨询部门: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A座5楼 3、联系人:王瑛 王瑜 联系电话:0755-83216296 0755-83030136 传真电话:0755-83365392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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