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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3-04-1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通知公告及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聚全 (三)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9 日(星期二)上午9:3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罗湖区春风路1号新都酒店7楼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70,483,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29,402,050股的21.40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48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 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48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 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48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 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8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 通过《201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0,48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 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83,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郭文杰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颖、李新梅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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