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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5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5,610,928.09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65,755,610.40元,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69,855,317.6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鉴于公司2012年度经营亏损,且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201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库存产品存在减值迹象,同意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502,176.44元,计入2012年度当期损益,其中原材料6,529,510.56元,产成品26,972,665.88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343,847.6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6,110,309.7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计提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事项,遵循了稳健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由于国内包装市场竞争激烈,且与同类企业产品比规模偏小,经减值测试,公司预计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在未来可使用期限内提供的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资产账面价值。经评估机构对“高强瓦楞纸生产线”资产组(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按收益法进行评估,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资产组账面原值为37,103.41万元,账面净值为22,428.29万元,评估值为11,027.43万元,评估减值11,400.86万元。鉴此,同意公司2012年度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400.8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1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稳健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3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1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3年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1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1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八、十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3-0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9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及《关于计提“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鉴于期末公司部分库存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2012年当期损益。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502,176.44元, 其中:原材料6,529,510.56元,产成品26,972,665.88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343,847.60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6,110,309.70元,其中:原材料6,529,510.56元,产成品27,060.116.89元,辅助材料2,520,682.25元。

  二、对公司 “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计提减值的原因、依据和金额

  公司高强瓦楞纸生产线于2007年10月投产,近年来,因行业竞争惨烈,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低位徘徊,加上公司地理区位劣势,原料和市场两头在外,造成该生产线产品售价与成本倒挂,系统装备持续处于低负荷生产或半停产状态,单位产品边际贡献为负,2012年,公司为了对该生产线控制亏损额,对其实施了停产保养措施。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第38号《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项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的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截至201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存在减值迹象并聘请中介机构对该生产线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对“高强瓦楞纸生产线”资产组(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实施了减值测试,认为该资产组在未来可使用期限内提供的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资产账面价值,并按收益法实施了评估,评估结果为: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资产组账面原值为37,103.41万元,账面净值为22,428.29万元,评估值为11,027.43万元,评估减值11,400.86万元。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2012年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400.86万元,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两项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为147,510,776.44元,计入2012年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对存货及“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固定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2012年当年利润总额14,751.08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刘燕娜女士、冯玲女士就公司本次“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固定资产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就2012年度“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固定资产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公司本次就“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固定资产和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请了专业评估公司实施评估,并得到了审计机构的认可。上述两项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谨慎、真实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故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建议公司上述两项资产减值准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固定资产和存货产品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3-0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

  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3,0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000万元(不含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3,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零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在公司福州总部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确保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线投产运营资金需要,公司决定为该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额度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截至公告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总额度为3,000万元。

  2、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经公司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系为本公司拥有权益100%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8,228.90万元、总负债6,864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为502万元。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000万元(不含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3,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47,440.98万元的2.03%。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额度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满足该子公司新建生产线投产运营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额度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担保决策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3-01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关于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8、关于计提“高强瓦楞纸生产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以上10项议案已于2013年4月9日分别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决议内容详见2012年4月1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将于2013年5月3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 话:0591-83367773 传 真:0591-87110973

  联 系 人:潘其星、林红青 邮 编:350005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填写:

  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注册号:

  个人股东填写: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表决意见(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

  以上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专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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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环 球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行 情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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