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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1版)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9日 附件 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3-015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开展理财业务 或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效益最大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理财渠道达到增效的目的,结合原方案——“关于参与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参与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3年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1)与公司关于参与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5)(公告详见2013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同时该议案也得到了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1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参与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参与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限额及余额管理 根据自有资金及基金产品市场状况,公司可以择机参与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参与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实际投资额为准),余额可以滚动使用。 2、参与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标的规定 公司参与的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标的(不参与二级市场)为上市公司定向或非定向增发股票、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现金。 3、投资审批权限 在本计划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后,根据具体投资产品的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及董事长批准后具体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投资期限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 二、原方案实施情况及变更原因: 上述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于受投资对象、理财产品局限性等原因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尚未实施。为了拓宽投资渠道、丰富投资产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现拟对原方案进行变更。 三、拟变更后的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2、授权额度: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最高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24个月内。 4、投资品种:主要投向于国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回购、一级市场债券申购、货币型基金、其他信用度较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定向或非定向增发股票(不参与二级市场),参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等,或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5、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6、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决策程序: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控制 1、公司管理层根据财务部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理财产品或委托贷款对象的分析,审慎行使决策权。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或委托贷款程序办理,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按规定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若公司开展对外委托贷款业务,对委托贷款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就委托贷款事项是否提供担保进行信息披露,同时由第三方就委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还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开展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承诺: 公司目前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前12个月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并且公司承诺在风险投资或委托贷款实施期间及期后的 12 个月内:①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②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③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开展理财业务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号: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相关投资或委托贷款,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本投资项目风险基本可控,同意公司对项目择机进行投资,并同意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3-016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00-1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施延军先生、总经理薛长煌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蔚婷女士、财务总监朱美丹女士、独立董事陆竞红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3-017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3 年 5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日下午13点(星期四) 2.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开展理财业务或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第1、2、3、4、5、6、8、9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第7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第1、3、4、5、6、7、8、9项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4月11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4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会议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2012年4月26日下午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蔚婷 冯桂标 电话:0579-82262717 传真:0579-82262717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见附件。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5月2日召开的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说明: 1、请在“表决情况”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对该表决事项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万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3- 018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字火腿”)已于2013年4月11日公布201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13年5月2日(星期四)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下午1:30-3:30 3、接待地点: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会有引导牌指引)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联系人:王蔚婷、冯桂标; 电话:0579-82262717;传真:0579-82262717。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施延军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薛长煌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蔚婷女士、财务总监朱美丹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3- 019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在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中将2011年末应交税费红字作为负债红字列报。公司应交税费出现红字的原因系实际缴纳税费超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税费,意味着公司存在一项要求主管税务部门返还多交税费或者抵扣日后应交税费的权利,这项权利会导致日后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关于对资产的定义,而非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九章规定:“当企业实际交纳的所得税款大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税时,超过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财政部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也明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由于存在上述事项,公司对 2012 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做如下调整,并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予以公告: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追溯重述,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未有影响。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等规定的要求,作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关于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对该事项进行更正 监事会意见:该会计差错更正追溯重述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2013]133号《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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