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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77-1号台州丽廷凤凰山庄议事厅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罗煜竑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18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32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斌、姚毅琳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9,18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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