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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宜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月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8.25%,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银行贷款及及支付工程款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9.71%,主要系本期发出商品未到约定付款期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60.4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泰联合化工进行了5万吨/年苯酐工程预转资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685.8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新泰联合化工5万吨/年苯酐工程领用催化剂所致; 5、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37.79%,主要系本期新办理的未到支付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5.13%,主要系上期预收账款到期结算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减少39.58%,主要系本期实现的增值税比去年同期减少,相应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8、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57.80%,主要系本期硝酸销量比去年同期增加,公司承担的运输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9、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32.07%,主要系去年同期管理费用子公司新泰联合化工列支了停工损失,本期无此费用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121.66%,主要系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36.2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26.85%,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减少导致计提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活动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81.8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88.67%,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比去年同期减少,相应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六、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宜明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14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6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还将刊登于2013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15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上午11: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董宪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崇德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3-012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1日(周四)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宜明先生 6、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125,49.24 万股,占总股本334,476,000股的 37.52 %。 7、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8、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2012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向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借款额度批准权限为累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并在此权限内批准、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及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李有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姜德利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姜德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感谢姜德利先生在任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同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聘任李有臣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1,166.15 元,本年提取法定公积金234.13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9,344.06万元,本期分配利润2,229.4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5,713.9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在正在进行3万吨/三聚氰胺联产硝酸铵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和15万吨/年硝酸工程的建设,资金需用量较大,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董事会提议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25,492,4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三、其他事项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分别进行了年度述职,并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备查文件 1、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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