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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国家继续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发布和实施了多项医药相关领域的政策,包括《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及医改配套相关政策等。上述政策的推进,一方面,加快了医药工业的转型升级,为医药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带来的市场不确定性对医药企业形成了新的挑战。随着国家医改政策的深入推进,药品招标机制广泛开展,药品价格竞争依然激烈,新版GMP实施使制药企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 同时,“铬超标胶囊事件”及公司对所有胶囊剂产品的召回,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化解风险,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044,644.25元,同比下降24.81%;实现利润总额-31,330,734.18元,同比下降162.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717,528.39元,同比下降158.72%。公司经营业绩首次出现了亏损,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受“铬超标胶囊事件”影响,营业收入下降;另一方面,报告期内胶囊剂产品的召回导致公司相应的成本费用增长。 2012年,公司董事会主要经营与管理情况如下: (1)积极应对胶囊事件,全面提高生产与质量管理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四月份出现的医药行业“铬超标胶囊事件”,本着对产品质量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公司胶囊剂产品无质量隐患,公司启动了主动召回程序,对所有在市场流通的胶囊剂药品全部暂停销售并主动召回,对召回后的药品进行批批检验。对全行业胶囊剂药品监督抽查情况中涉及的超标情况,公司采取不回避的态度,一方面,积极申请复检,配合药监部门对相关批次的产品进行妥善处理,履行了绍兴县药监局对公司106.94万元的罚款。另一方面,针对此次事件,公司进一步加强质量体系建设,从供应商审计、原辅材料检验、生产过程监督、产品检验、成品放行等各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零缺陷;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在药品生产中的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快速推进新版GMP认证,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2)加快产品开发,推进产品二次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对内逐步完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提高研发人员积极性,加快产品研发步伐;对外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广泛合作,不断引进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技术。一方面,公司专注于产品结构的调整,在保证抗生素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研究方向逐步向消化系统、心血管和生物诊断等领域倾斜;另一方面,注重对现有产品的二次开发,特别是质量标准提升、剂型改良和新增加适应症的研究。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国药准字H20123397)、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国药准字H20123002)、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国药准字H20123280)三个生产批件;获得“雌二醇透皮缓释贴片”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ZL 200910101969.7号)及一种冻干粉针剂药液配料装置(专利号ZL 201120565785.9)等四个实用新型专利;新申报恩替卡韦原料及片剂等4个产品。截至目前,公司在国家药监局评审中心在评审及待评审的药品累计达到17个。 (3)不断拓展营销网络,调整市场布局 报告期内,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行业内新医改政策的实施,以及受“铬超标胶囊事件”的影响,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随着公司对胶囊剂产品的召回,公司胶囊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受到较大影响。为此,2012年下半年公司一方面通过产品的营销策划,加大销售力度,积极恢复胶囊剂产品销售。另一方面,根据年初确定的经营战略,公司加快了销售模式的调整,逐步由服务于销售代理商转为服务于基层医疗机构、药店等;针对消化系统药品及特殊品种,积极争取“优质优价”,探索并逐步实施学术推广模式,加快高端临床市场的开拓;继续加大在全国各省组织的药品招标的参与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在15个省和军区的药品采购招标中增加中标数量。 (4)全面落实安全环保,确保生产经营无隐患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责任目标,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继续加大环保投入,严格规范管理,实施环境监督员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检测结果符合环保规范要求,公司环保管理达到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进度与其实际损耗更加匹配,自2012年8月1日起,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折旧由双倍余额递减法变更为年限平均法。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增加了1家公司。 根据公司与新昌县咖华商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5日签订的《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1,913.00万元受让新昌县咖华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00%股权。截至2012年8月9日公司累计支付股权转让款1,817.35万元,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故自2012年8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董事长:____陈尧根____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8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 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4月12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的22,9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25%,原为13,500,000股,因公司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配增加至22,950,000股)已于2013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质押事项详见本公司2011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2013年4月12日,亚太集团因仍需向银行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950,000股股份重新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3年4月12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目前,亚太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81,4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2%。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尧根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徐志康、陈枢青、姚先国分别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23,255,241.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7,901,536.93元,减去2011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16,320,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8,326,295.63元。 报告期内,公司受“铬超标胶囊事件”影响,首次出现亏损。为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201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3〕2399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6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二、四、五、八、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6日(星期一)在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09:30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述职。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4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5月3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凤、沈云飞 联系电话:0575-84810101 传 真:0575-84810101 地 址: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 邮 编:31203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5月6日(星期一)召开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5、《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4月1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3年4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事项发生。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募集资金2012年度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两个募投项目已完成,将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减少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69.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部分应收账款事实清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应收账款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主要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52笔应收账款共计1,684,367.05元进行核销。 核销的原因:鉴于该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均为5年以上,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出于对公司财务报告的资产价值的公允反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本次资产核销所涉及的债权人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核销应收账款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根据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将对核销的资产建立核销资产明细备查账目,并随时跟踪,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上述应收账款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2、公司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的部分应收账款事实清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应收账款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核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4月13日发布了《201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 14:00-16: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3年5月3日(星期五)16:30前通过传真、邮件与公司董证券投资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朱 凤、沈云飞 电 话:0575-84810101 邮 件:ytdsh@ytyaoye.com 传 真:0575-84810101 四、公司拟参与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尧根先生、副董事长吕旭幸先生、财务负责人何珍女士、副总经理王丽云女士、董事会秘书孙黎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来访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投资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4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两个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569.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16.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06,350.00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211,746,35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1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及超额募集资金净额已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之要求进行调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与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浙江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柯桥支行双梅分理处(现已变更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双梅分理处”)等六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于2010年4月1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5月9日,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亚太药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绍兴科锐捷生化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捷”)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1年6月16日,本公司、科锐捷、招商银行及东方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监管协议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3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个定期存款账户和4个通知存款账户。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公司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3年3月31日,“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扩建年产片剂3.3亿片生产线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已完成,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18.52万元,节余资金为2,569.59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为节约成本,公司在投产过程中,使用承兑汇票支付款项,原计划预留的铺底流动资金基本未使用。 2、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控募集资金项目的各项支出,别是在设备采购时通过多轮招投标机制,在保证设备功能、配置等条件下,尽可能降低设备采购价格,同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各项目的工艺设计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四、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2,569.59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五、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两个募投项目已完成,将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减少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69.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69.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亚太药业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胶囊4.3亿粒生产线项目”和“扩建年产片剂3.3亿片生产线项目”已建成投产。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四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将该两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体独立董事亦事前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亚太药业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该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3、亚太药业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及时对外披露。 综上,东方花旗对亚太药业本次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04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3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98,794.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2,001,205.2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49号)。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5,705,144.74元从发行费用中扣除,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2,293,650.00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06,35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7,763,384.61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23,873.34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0,114,011.39元((募投项目本期使用30,114,011.39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778,021.6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57,877,396.00元(募投项目累计使用157,877,396.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101,894.95元。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6,930,848.9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于2010年4月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浙江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柯桥支行双梅分理处(现已变更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双梅分理处”)等六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5月9日,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亚太药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绍兴科锐捷生化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捷”)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1年6月16日,本公司、科锐捷、招商银行及东方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个定期存款账户和4个通知存款账户。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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