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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 2013-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公司坚定执行2012年经营发展计划,在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基础上,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抓住机遇拓展项目,开展投融资、项目运营、管理提升等各项工作。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5,978千元,净利润265,480千元,较2011年增长53.41%。 2012年,公司进一步明确了业务模式和市场定位,各类业务取得了显著增长。一是控股商业物业,即通过持有收益性较好的写字楼和商业类项目,获取稳定的现金流收益,并获取长期持有带来的资产增值收益。公司的5个控股商业物业及底商均处于满租状态,租金收入稳中有升,盈利状态稳定,2012年实现租赁收入250,015千元,较2011年增长5.3%。二是参股商业物业,即公司作为小股东持有部分权益,并全面负责改造、招商与运营,同时获得股权和管理双重收益。公司现参股并受托管理18个项目,开业项目出租率达到100%,2012年实现管理收入56,716千元。三是综合性开发项目,即通过住宅类与商业类物业的组合,利用开发销售带动商业物业的持有,实现资金的滚动开发及持有型物业沉淀。2012年实现开发产品销售收入191,231千元,成都锦尚、天津杨柳青和天津辛庄项目将在未来贡献较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四是管理服务输出,即为物业持有者提供包括投资、策划、规划设计、招商、资产管理、运营、工程开发建设、营销等的全程资产管理服务,公司获得管理收益。2012年公司管理服务输出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资产管理能力获得行业认可,10月28日第一个管理服务输出项目——天津绿游天地开业,并签署嘉兴协和广场项目、济南泉城旺角项目、嘉兴富安广场项目、鞍山兴隆项目、辽宁葫芦岛项目、沈阳全运村项目、杭州运河上街项目等多个管理服务协议,实现管理服务收入5,802千元,其他管理服务收入40,000千元。 2012年,公司通过构建风险管控体系实现了从风险识别、应对、评价、报告以及整改的风险管理闭环,提前达到了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同时,公司建立了与业务模式相匹配的管理体系,并逐渐加强相互间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管理效率。 2012年,公司企业形象和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参与了由国际购物中心协会ICSC在上海举办的商业地产全球峰会,并在亚洲最高级别商业地产评选中的荣获2012亚太购物中心大奖(ICSC ASIA PACIFIC SHOPPING CENTER AWARDS 2012)等多项奖项;在由《中国建设报》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责任地产TOP100”评选中,公司荣登年度“中国责任地产TOP100”主榜;在由《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12中国商业地产价值榜评选”中,公司荣获年度杰出企业奖;获得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研究机构共同评选的“中国商业地产优秀企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 本年度因设立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有天津瑞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上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尚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国尚颂商业管理公司。 2. 本年度因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有天津德然商贸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本年度因股权100%转让而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有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3-L1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4月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19,229千元,201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5,480千元,2012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254,175千元。经董事会讨论确认,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749,913,3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和层面均制定了较成熟的制度体系,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公司综合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月18日正式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后新名称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财会[2012]17号文的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13年内部控制审计,审计报酬不超过3,400千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唐军先生在任期内的年度津贴为120万元/年。公司2012年度提取董事长津贴120万元。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3-L1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4月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愿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负责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2年度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交易价格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4、公司201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五、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3-L1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3年5月10日上午9:30 4、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日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3: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6: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关于董事长年度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13-L10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2-L11号《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9日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8层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文娟 联系电话:010-68366107 传真:010-88365280 邮编:100044 2、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2-L1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计算,预计公司2013 年1-3 月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为开发产品结转较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13年1-3月份公司业绩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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