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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朝华 公告编号:2013-016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2日上午9:30分 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刘榕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39,485,1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01,913,108股的34.7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表决情况:35,485,112股同意,104,000,000股回避(关联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回避表决),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39,485,11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系特别决议,已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田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 *ST朝华 公告编号:2013-017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299,314股(重组完成后股本);上年同期采用的股本数为401,913,108股。 * 备考数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分别对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中的分子、分母进行了调整所得。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准则,比较期净利润系视同比较期期初即完成合并后,至比较期期末合并利润表的数字;同时,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新发行的股份数,在计算比较期基本每股收益时,也相应将新发行的股份数调整至比较期期初。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预告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3年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使公司恢复了持续经营能力,经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13年1-3月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具体数据将在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备考数下降约1800万元左右,系期末库存尚未完成发货结算造成同比销量减少所致,其期末尚未完成发货结算的库存包括金属锌1600金属吨,金属铅400金属吨,金属铜90金属吨,全部完成结算后,预计实现收入约25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472号】,本公司股票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将恢复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股票恢复上市的有关工作,并在股票恢复上市五个交易日前披露股票恢复上市公告。 特此公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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