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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 号:临2013—015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下午2:00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4月8日。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出席会议的情况: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郭满金董事长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洪冬英董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林旦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史振凯、李佳律师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的资格及网络投票人员的统计结果均为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4月12日 ·报备文件: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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