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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13-00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属化肥行业,主营业务为化肥、化工原料生产与销售,拥有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60万吨尿素生产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狠抓管理求精细,加快发展谋资源”的经营方针,坚持安全环第一,推行精益生产方式,强化装置的精细化管理和长周期经济运行。在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做好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统筹安排,力争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最大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793万元,同比增长7.99%;营业利润10,812.27 万元,同比增加152.31 %,利润总额10,067.62万元,同比增加124.33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4.98万元,同比减少 22.6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的相关规定,计提安全费用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于2012年5月对本公司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并于2012年8月28日下达《关于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书([2012]5号)和提示整改函(川证监上市[2012]50号),其中,指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华公司”)向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锦华化工”)销售液体尿素,2011年度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实际生产成本及以往年度销售价格。 2012年9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提示整改函>的整改报告》,天华公司按公允价格补收2011年销售给锦华公司液体尿素价款16,437,052.71元(含税),并进行追溯调整,调增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764,135.47元、负债合计1,789,363.72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974,771.75元,调增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277,713.71元。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九禾公司于2012年7月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四川天府九禾化工营销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于2012年7月19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纳入合并范围。 (2)2012年5月,本公司将持有的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4.64%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母公司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故从2012年6月起不再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2012年2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九禾公司将持有的凤台县九禾化肥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转让给中景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故从2012年3月起不再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3-01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2012年年度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漏,导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现对公司部分事项更正如下: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中关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原内容为: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更正为: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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