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8版)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设备和备件,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水泥机械的生产和制造,以往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交付设备,具有履约能力。 3、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宝池 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环保工程(凭资质经营);环保设备加工(凭环保许可证经营);机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凭环保许可证经营);机械零部件加工;石膏破碎加工;建材零售;工程建设项目成套设备供应(凭资质经营);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策划与生产运营管理;普通货运(期限至2014 年8 月10 日)。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478万元,净资产为12,0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2,293万元,净利润为2,504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设备、备件、工程及维修劳务服务,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提供设备、备件及工程劳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以往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施工,具有履约能力。 4、唐山盾石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昌路1号。 经营范围:输变电控制设备、交直流传动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集装箱式控制设备、仪器仪表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服务;电气设备钣金加工(以上项目限办资质证后经营);普通货运(2014年3月1日)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5,121万元,净资产为5,3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6,161万元,净利润为1,857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及备件,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输配电控制设备、交直流传动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服务,以往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交付设备,具有履约能力。 5、唐山盾石筑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宝池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安全许可期限至2014年4月7日)。 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东路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527万元,净资产为2,5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179万元,净利润为358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工程劳务服务,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经营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以往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施工,具有履约能力。 6、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宝池 注册资本:1000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耐磨钢板及耐磨金属工件,磨损维护技术顾问以及维护、销售自产产品。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74万元,净资产为9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00万元,净利润为-77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工程劳务服务,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经营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以往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施工,具有履约能力。 7、飞帆冀东利岑机械(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张增光 注册资本: 1000万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嘉创二路甲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耐磨钢板及耐磨金属工件,磨损维护技术顾问以及维护、销售自产产品。 飞帆冀东利岑机械(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31日,截至2012年12月31日无相关财务数据。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设备及备件,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经营加工耐磨钢板及耐磨金属工件,以往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施工,具有履约能力。 8、河北盾石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树阳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住所: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混凝土、石灰石及相关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针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国家规定需审批的除外)、五金工具、机械设备批发零售(以上范围国家规定审批的除外);信息咨询(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除外);煤炭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 年2 月4日) (2)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9,257万元,净资产为15,714万元,2012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87,669万元,1-9月份净利润为8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材料(主要为煤炭),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黑金属材料、煤炭等经销等,具有履约能力。 9、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鹰 注册资本:5088.6 万元 住所:石家庄市合作路159 号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技术开发;建筑材料使用示范工程服务;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有效期至2014 年07 月27 日);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机电设备的销售(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2)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220万元,净资产为5,144万元,2012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5,470万元,1-9月份净利润为-436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接受工程设计、购买设备及备件,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建筑材料技术开发;建筑材料使用示范工程服务;建筑材料工程设计,机电设备的销售,具有履约能力。 10、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晓华 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经营范围:节能高效风机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 (2)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8,547万元,净资产为6,907万元,2012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3,038万元,1-9月份净利润为-305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设备或备件,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节能高效风机的研发与制造,具有履约能力。 11、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注册资本:12397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期限至2015年4月12日);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许可期限至2013年03月31日);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2)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555亿元,净资产为150亿元,2012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147亿元,1-9月份净利润为-1亿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土地、房屋,公司租赁的土地房屋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租赁使用的,该公司拥有其所有权,具有履约能力。 12、冀东发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贾增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园区 经营范围:仓储,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木材、石灰除外)批发零售;重型汽车、商务车、化工产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除外)、电子产品、钢材、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润滑油、非金属矿产品(不含煤焦)销售;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至2016年7月25日)(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2)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9,979万元,净资产为9,885万元,2012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0万元,1-9月份净利润为-115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物流服务,该公司主营为物流运输服务,具有履约能力。 13、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术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西杨家营村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单项建筑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级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自需材料运输(限冀BLC167,河北B.XR116,冀BM4527,河北B.XR11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详见资质)(营运证有效期至2014年09月2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7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详见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详见资质);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9603万元,净资产为26505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6233万元,净利润为2665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工程及维修劳务,具有履约能力。 14、冀东太平洋(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铃木保良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嘉创二路甲2号 经营范围:水泥的节能环保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设备的设计、研发、批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171万元,净资产为2,962万元,2012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418万元,1-9月份净利润为-39万元(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营公司,能对其经营产生影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环保设备及备件, 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环保设备的设计、研发、批发,具有履约能力。 15、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注册资本:199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唐山市丰润区任各庄村东 经营范围: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二级)、砂浆生产销售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5月18日);厂房及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砂石料购销;通过控股、参股的资本营运方式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构件及制品、混凝土添加剂及相关建材产品、石料及混凝土用砂、运输行业进行非金融性投资。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63,189万元,净资产为219,201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404,984万元,净利润4,730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混凝土投资,具有履约能力。 16、北京冀东海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海强 注册资本:2,98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拌商品混凝土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混凝土外加剂。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次一村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949万元,净资产为5,430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8,217万元,净利润2,676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17、北京空港通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贾增军 注册资本:9,518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加工、制造商品混凝土,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黄港村西1000米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063万元,净资产为11,011万元,2012年份主营业务收入31,565万元,净利润720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18、辽宁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余昌社 注册资本:2,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一号路30号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添加剂、建筑机械设备配件制造。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364万元,净资产为722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7,037万元,净利润1,026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19、北京中建宏福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贾增军 注册资本:4,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原兴华传厂院内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一般经营项目:专业承包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859万元,净资产为8,614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2,025万元,净利润1,551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20、北京虎跃混凝土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雪静 注册资本:2457.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福伟路28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混凝土搅拌;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9日)。 一般经营项目: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除外);按照空调设备(中央空调除外);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05万元,净资产为358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8,862万元,净利润-146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21、北京韩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宝山 注册资本:4509.97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营村北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混凝土;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至2016年7月19日)。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产产品,建筑材料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501万元,净资产为3,892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6,574万元,净利润676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22、北京城乡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宝山 注册资本:4,48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商品混凝土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213万元,净资产为9,120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3,956万元,净利润2,318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23、长春轻轨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丛敏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大街4388号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94万元,净资产为4,125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954万元,净利润125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24、北京城五混凝土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占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南路 经营范围:经营许可项目:加工制造混凝土、混凝土制品;加工干粉砂浆;普通货物运输。 一般经营项目:租赁机械设备(不含起重机械)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794万元,净资产为3,863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14,561万元,净利润1,353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25、长春冀东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向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经济开发区长石公路1899号 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预拌混凝土及浇筑工程施工(凭资质经营);混凝土、建材销售。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389万元,净资产为1,827万元,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8,407万元,净利润-523万元(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该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制造商品混凝土,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销售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议价进行。 公司采购水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接受工程设计及工程劳务均以市场价进行。 公司销售水泥严格按照商业合同中的一般条款及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并建立了完整的销售价格对比统计体系。 公司租赁使用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土地及房屋定价原则为:土地租赁计价参照了唐山市丰润区土地出租单价、房屋租金参照唐山市丰润区、北京市朝阳区等地区的租赁标准另加土地税。土地定价依据参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3月1日下发的唐政办函(2001)14 号《关于转发市土地局〈关于我市市区基准地价和地价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按照文件规定关联方冀东发展集团公司土地属4类工业用地并结合目前丰润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经共同协商协议定价。公司租赁关联方冀东发展集团公司房屋定价依据为参考唐山地区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经共同协商协议定价。 2、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销售水泥及材料: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水泥及本公司其他产品,严格按照商业合同中的一般条款及公平合理原则进行,有利于促进公司水泥产品的销售,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水泥市场占有率,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2、购买设备及备件:公司的设备及备件采购以市场价进行,交易公允,未损害公司的利益。且国内生产此类设备及备件厂家较多,公司未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接受工程劳务及维修劳务:公司的各项工程及设备安装维修以市场价发包,交易公允,未损害公司的利益。国内工程劳务与维修公司较多,公司未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4、工业设计劳务:公司接受的工业设计劳务是在各水泥设计院中择优选择,关联方公平参与竞争,未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未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5、采购材料:公司在选择材料(主要为煤炭)供应商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坚持性价比最优原则,择优选择供应商,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高公司采购渠道的安全性。 6、租赁房屋、土地:公司上述租赁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公司向关联方冀东发展集团租赁房屋、土地的租金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7、接受其他劳务: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公司运输水泥,及原材料服务。本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坚持性价比最优原则,择优选择运输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输渠道的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为此,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是合法合规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水平相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该项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专业优势,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朝专业化发展; 3、各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3—01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满足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于九洲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鉴于秦岭水泥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本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低于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2012年8月16日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秦岭水泥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08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东郊 法定代表人:于九洲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泥深加工产品、水泥生产及研究开发所需原料、设备配件、其他建材的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销售、运输;与水泥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 秦岭水泥成立于1996年11月6日,其股票于1999年12月16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217)。截至 2012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2230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28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60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3万元(经审计)。 三、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其他说明 作为秦岭水泥的控股股东,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本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秦岭水泥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为146,50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余额为155,000万元。 本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具体执行时与秦岭水泥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秦岭水泥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目的是支持秦岭水泥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秦岭水泥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将有助于提高秦岭水泥企业的经营发展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前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向秦岭水泥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秦岭水泥业务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2、公司向秦岭水泥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 3、秦岭水泥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4、公司对其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财务资助事项的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