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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1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更正公告 2013-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4月3日在《证劵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第一个行权期的时间确定出现错误。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1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1年2月23日。以此计算,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应为:"2013年2月25日至2014年2月21日"。 由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中有一项为:"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故在公司2012年审计报告未经披露前无法确定业等待期业绩是否符合行权条件。需待2012年审计报告披露之日即2013年3月27日之后才能行权。 根据有关"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不能行权的"规定,而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为2013年4月18日,董事会最终确定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至2014年2月21日止。行权时间不足12个月。 现将《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中的有关内容予以更正。 原文: 第一处:经2013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首期计划132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即2013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2日止)可行权总数量为665280份股票期权; 第二处:(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13年4月23日起-2014年4月22日止。 更正为: 第一处:经2013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首期计划132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即2013年4月23日至2014年2月21日止)可行权总数量为665280份股票期权; 第二处:(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13年4月23日起-2014年2月21日止。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失误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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