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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忠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春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 2013年3月31日比2012年12月31日减少36.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委托贷款以及预付材料和设备款所致。 2.预付账款 2013年3月31日比2012年12月31日增加122.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预付材料款和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 2013年3月31日比2012年12月31日减少49.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 2013年3月31日比2012年12月31日增加33.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委托贷款所致。 5.应交税费 2013年3月31日比2012年12月31日增加191.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 2013年3月31日比2012年12月31日增加70.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计提中期票据利息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 2013年3月31日比2012年12月31日增加40.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提取的大修费用增加所致。 8.专项储备 2013年3月31日比2012年12月31日增加281.4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提取尚未使用的安全费用所致。 9.财务费用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59.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计提中期票据利息增加所致。 10.投资收益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26.8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80.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取得了机组容量转让收益。 12.利润总额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6.82%,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影响,报告期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13.所得税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6.1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相应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15.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受市场影响,产品价格下降,导致销售收入减少以及预付材料增加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30.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1、限售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刘维群、王树华、金建全、王黎明、赵红星等10 名自然人及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刘维群、王树华、金建全、王黎明、赵红星等10 名自然人承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滨化股份")之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滨化股份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滨化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3月21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6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9,000,000.00元。该次分配方案将于2013年4月22日实施完毕。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正 2013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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