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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3-01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告(系列) 2013-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余昱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利润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变动原因分析: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1.99%,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以及短期融资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48.45%,主要系报告期理财投资金额减少以及计息期差异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3.6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246.95%,主要原因为是报告期内对外捐赠以及处置到期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变动原因分析: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55.26%,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活动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67.43%,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土地购置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44.59%,主要系报告期员工借支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47.33%,主要系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5)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144.89%,主要系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的客户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41.06%,主要系上年计提的年终奖金在报告期发放所致; (7)应付利息较年初增长81.12%,主要系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42.93%,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了柯茂少数股东股权款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70.17%,主要系报告期香港汉钟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年初下降48.96%,主要系汇率波动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34.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16.15%,主要原因是购买固定资产以及银行理财投资增加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45.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昱暄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3-01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4月15日上午(星期一)9: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厅 3、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8日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昱暄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7,549,02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2.25%。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周玉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991,370.1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22,922,437.92元。 公司拟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8,07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518,62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10,472,745.1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股份转增1股,合计转增股份数为21,807,4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为239,881,950股,剩余资本公积201,114,987.9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顺利实施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因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变更《公司章程》中的注册总资本、公司总股本等相关条款,同时变更公司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等相关事项。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台湾汉钟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关联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283,655股),77,265,36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浙江汉声与台湾汉钟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关联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283,655股),77,265,36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公司与日立机械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浙江汉声与日立机械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为了给公司发展进一步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为了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根据《公司章程》、《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柒亿伍千万元(或美金壹亿贰千万元)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合同,并代表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开户及融资等相关事项。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审慎决定借款数额。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审慎决定借款数额。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订第七条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修订第二十一条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修订第四十三条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修订第七十七条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修订第一百五十五条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表决,157,54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其201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周玉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3-015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高伟宾先生、周全红先生、张启华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高伟宾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由高伟宾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3-01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3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名,实到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由董事长余昱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13年4月1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厂房建设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未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参与竞拍上海市金山区枫泾工业区CB-201208007号宗地使用权(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13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目前土地竞拍事项还在手续办理中。 待本次竞拍顺利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签署关于本地块的厂房建设合同,厂房建设合同标的价格不得超过8,500万元,含厂房单体建设、道路建设、消防建设等。此标的价格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在公司顺利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生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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