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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3-028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苗药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 2013-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杨国顺、杨爱龙签订《苗药合作开发协议》,公司为甲方,杨国顺、杨爱龙为乙方。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拥有的祖传治疗糖尿病苗药秘方合作开发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交易对象介绍 乙方:杨国顺、杨爱龙 乙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乙方拥有祖传治疗糖尿病苗药秘方(以下简称:该秘方),经过乙方多年医治实践,该秘方能较好的控制血糖,且部分患者停药后血糖仍然维持稳定。甲方经走访部分用药患者,确认该秘方对糖尿病具有明显的治疗效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乙方自愿将该秘方与甲方合作,由甲方联合国内知名的专家及院所进行临床前的药效学、毒理学、药学等项目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申报国家行政部门审批注册新药。在开展临床前研究同期,乙方同意由甲方投资或联合第三方在全国范围内开设糖尿病专科医院或专科门诊,以医院制剂形式生产销售该秘方成药。 2、乙方保证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本人及亲属未将该秘方泄露给他人或与他人进行合作。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给乙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保证本人及亲属停止对该秘方药物的销售和赠与行为,并保证本人及亲属不得再将该秘方泄露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或自行研发。 3、甲方保证在合作开发中,所有研发经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保证制备技术的指导,待该秘方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注册为新药并投放市场或开设专科医院或专科门诊获利后(扣除投资成本),乙方占该药所获利润的百分之十,甲方占利润的百分之九十。其利润核算以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若该秘方未获国家有关部门核准为新药,所损失的研发经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应无保留将该秘方内容全部书面资料交给甲方并附秘方所涉药物实物,且甲方有权根据该秘方制成成药制剂进行实验。 5、甲方根据研发或企业发展的需要,随时有一次性买断乙方该秘方的权利,但一次性买断的最高价格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 6、本协议甲、乙双方应严守承诺,若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亿元。 三、风险提示 鉴于新药研制的复杂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该秘方合作发开项目研制具有周期长、投入较大的情况,各阶段研究均具有风险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该项目尚未正式进入临床前研究阶段,存在不能进入临床前研究的可能性风险; 2、该项目存在不能通过临床前研究及临床前实验周期较长的可能性风险; 3、该项目存在不能申报临床研究及不能获得临床批件的可能性风险; 4、该项目存在新药审批的过程中临床试验不能通过及临床实验周期较长的可能性风险,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将根据批准后的临床实验方案进行,该研究将分为多个阶段,公司将及时对周期时间进行信息披露,每个阶段均存在风险性和重大的不确定性; 5、该项目存在不能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生产批件》的可能性风险。 6、该项目存在乙方不依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保密责任和违约的可能性风险。 7、该项目存在不能获批医院制剂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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