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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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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被担保人股权情况

  (上接B81版)

  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肖新才先生、熊晟楼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书和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名流投资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工建设基本情况

  名称:中工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柳

  注册地址:武汉市阳逻开发区红岗村特1号创业服务中心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5日

  营业执照号码:420000000005676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2、中工建设财务状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工建设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6,078.45万元,负债总额为250,988.3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50,988.31万元,银行贷款25,000.00万元),净资产为25,090.14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67,629.31万元,利润总额为8,195.06万元,净利润为7,257.04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工建设资产总额为73,529.73万元,负债总额为48,214.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48,214.82万元,银行贷款33,580.00万元),净资产为25,314.91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34,740.47万元,利润总额为698.76万元,净利润为224.77万元。(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工建设为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3年3月31日,名流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98,82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为控股股东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不超过4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工建设不超过4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内签署相应的担保及反担保协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名流投资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承诺为本公司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且不收取担保费用。因此,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的融资提供担保也将不收取担保费用,但将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以化解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中工建设融资的实际需要签署担保协议,并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签署相应的反担保协议。反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对中工建设的应付债务质押等方式。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工建设是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因其作为公司供应商参与公司拟开发项目的公开招投标,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在与公司的业务合作中存在一定垫资行为;且其控股股东名流投资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承诺为公司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且名流投资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因此,公司为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相应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年年初截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工建设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157.80万元。其中,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已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额为2,157.8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书,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控股股东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不超过4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中工建设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因其作为公司供应商参与公司拟开发项目的公开招投标,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在与公司的业务合作中存在一定垫资行为;且其控股股东名流投资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承诺为本公司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提供担保。因此,公司为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提供相应担保,符合公平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根据中工建设融资的实际需要签署担保协议,并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签署相应的反担保协议。反担保措施的安排体现了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重视。

  (3)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肖新才先生、熊晟楼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5,76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5.1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66,54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书面认可文件。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15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置业”、“本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建设”)原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经2012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其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投资”)。2012年11月2日,中工建设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变更,成为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中工建设是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地产公司的工程项目。2012年度,中工建设股权转让前,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28,657.15万元,占公司同类交易合同额的14.06%。

  2013年度,公司拟继续与中工建设保持合作,双方将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2013年度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以及中工建设的承建能力,2013年度公司与中工建设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金额将不超过50,000万元。2012年度,中工建设股权转让后,公司与其未发生同类交易。

  上述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肖新才先生、熊晟楼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书和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名流投资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2013年度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以及中工建设的承建能力,2013年度招标并签约且可能由中工建设承接的工程项目如下:

  ■

  以上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尚待实际发生时签订。根据上述预计合同额统计,2013年度公司与中工建设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金额将不超过50,000万元。2012年度,中工建设股权转让后,公司与其未发生同类交易。

  (三)当年初至披露日与中工建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3年年初截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工建设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157.80万元。其中,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已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额为2,157.80万元。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中工建设基本情况

  名称:中工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柳

  注册地址:武汉市阳逻开发区红岗村特1号创业服务中心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5日

  营业执照号码:420000000005676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2、中工建设财务状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工建设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6,078.45万元,负债总额为250,988.3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50,988.31万元,银行贷款25,000.00万元),净资产为25,090.14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67,629.31万元,利润总额为8,195.06万元,净利润为7,257.04万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工建设资产总额为73,529.73万元,负债总额为48,214.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48,214.82万元,银行贷款33,580.00万元),净资产为25,314.91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34,740.47万元,利润总额为698.76万元,净利润为224.77万元。(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工建设为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3年3月31日,名流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98,82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中工建设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作为公司产业链上游供应商具备相应专业资质,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工建设将作为公司供应商参与公司拟开发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由公司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确定是否承接相应的施工承包合同。此类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以竞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工建设是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因其近年来始终为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承建商之一,为保证公司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与中工建设保持合作,双方将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此类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书,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名流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工建设是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与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为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因其近年来始终为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承建商之一,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与中工建设保持合作,双方将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工建设2013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易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与中工建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此类关联交易以竞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此类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3)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刘道明先生、肖新才先生、熊晟楼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书面认可文件。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16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中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建设”)和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建设”)均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战略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肖元良先生实际控制。

  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分别承接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罗名流实业”)“罗浮天赋”项目和沈阳幸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幸福置业”)“名流公馆”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幸福置业应付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工程款计9,732万元。

  为工程建设需要,中宏建设向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武汉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中宏建设、新宇建设承诺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幸福置业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3)法定代表人:熊伟

  (4)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学雅芳邻5号楼5栋1单元901室

  (5)成立日期:2010年3月9日

  (6)营业执照号码:420100000183029

  (6)主营业务: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融资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被担保人股权情况

  ■

  武汉担保公司是武汉市国有控股企业,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武汉担保公司总资产为116,663万元,净资产为103,0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7%,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12,270万元、净利润为3,003万元。

  截至2013年3月31日,武汉担保公司总资产为119,115万元,净资产为103,7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7%,2012年1-3月营业收入为3,262万元、净利润为745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均系公司战略供应商,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肖元良先生实际控制。其分别承接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罗浮天赋”项目和沈阳幸福置业“名流公馆”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幸福置业应付中宏建设和新宇建设工程款计9,732万元。

  为工程建设需要,中宏建设向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武汉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武汉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时中宏建设、新宇建设承诺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武汉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同时,中宏建设为公司战略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中宏建设、新宇建设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应收款金额大于公司担保责任金额,公司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武汉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同时,中宏建设为公司战略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中宏建设、新宇建设以其对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博罗名流实业和沈阳幸福置业的全部应收工程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应收款金额大于公司担保责任金额。

  该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反担保措施的安排体现了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重视。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5,76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75.1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66,54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宏建设、新宇建设出具的承诺函;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17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9日15:00至2012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3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

  4、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5、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7、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

  8、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中工建设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1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暨董事薪酬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6日及2013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13年5月9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3年5月9日,9: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67,投票简称:名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9日15:00至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锋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6606-67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5楼名流置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二)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6日

  附:授权委托书(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3-18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汤艺平先生辞去公司

  副总裁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汤艺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汤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董事会已接受汤艺平先生的辞职请求。汤艺平先生辞职之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对汤艺平先生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对汤艺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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