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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2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3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董事4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周才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公司现任董事长、董事周才良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请求,并对周才良先生在任期内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周才良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现经公司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增补姚新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姚新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3-025号文。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13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7日 附件:姚新义先生简历 姚新义先生,1964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盾安三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帅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安庆向科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盾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姚新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00,104股,持有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12亿股(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9,069,416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姚新义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2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3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监事2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监事3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倪红汝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13年4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3-02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7日,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火炬大厦)2094室,法定代表人付卫亮,注册资本18,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2%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服务。 天津节能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南昌中昊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2日,注册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林大道以北、曰修路以西,法定代表人周才良,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制冷用压缩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及冷冻机配件的制造。 南昌中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3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周才良,注册资本319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空调配件、燃气具配件、汽车农机配件、电子设备和部件、五金配件、铜冶炼。目前主要从事截止阀、四通阀等空调制冷配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盾安禾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 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周才良,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制冷设备、制冷控制元器件等产品。 盾安国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6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周才良,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制冷、空调、空气净化设备及其他机电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系统集成服务,节能工程的施工,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目前主要从事商用中央空调、行业特种空调的制造与销售。 盾安机电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7日,注册地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湖县湾沚镇),法定代表人周才良,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空调及空调压缩机、冰箱、洗衣机、冷冻机配件制造、销售;制冷系统自控元件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芜湖中元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珠海华宇金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93号,法定代表人周才良,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空调、燃气具、汽车农机、电子设备上的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机电元件和五金零件。 珠海华宇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1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开展国际贸易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货款回笼质量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且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良好的资信评级,故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3,0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45%,总资产的11.18%。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73,0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24,599.82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78%,总资产的12.32%。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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