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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2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3-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伦投资")于2013年4月10日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5,000,000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2.18%,占公司总股本的5.78%)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用于公司向浦发银行镇江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3年4月10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伟伦投资共持有公司股205,259,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6%,其中质押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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