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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版) 2、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郎溪县梅渚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聚氨酯软质海绵塑料制品 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为尹明良根据其业务规划收购的另一家海绵制造企业,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有关业务将逐步转移到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 2012年度营业收入1,480.88万元,净利润-79.07万元,总资产3,167.21万元,净资产495.45万元。 2013年1-2月营业收入254.80万元,净利润-46.29万元,总资产3,227.67万元,净资产449.16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以上两关联方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尹明良先生,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2012年度营业收入2,593.62万元,净利润73.50万元,总资产2,420.03万元,净资产1,367.19万元。 2013年1-3月营业收入739.20万元,净利润18.68万元,总资产2,435.20万元,净资产1,385.87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3、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2012年度营业收入103532?万元,净利润3395万元,总资产59125万元,净资产18243万元。 2013年1-3月营业收入33017万元,净利润796万元,总资产68371万元,净资产18739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沈介良: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张娟芳: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之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及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采购的海绵,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底布,底布为生产复合面料所需的辅料。 公司向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公寓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租赁物业是为解决外地销售服务部人员和控股子公司行政、研发人员的办公及食宿问题。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鉴于关联方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公司生产各方面的要求,且经过长期的合作,通过向其采购能够降低公司供应风险及成本,有利于公司生产和成本控制,符合公司利益。向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租赁物业离工作地点较近,有利于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成本费用。 以上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货物购销金额所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是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13年拟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规划并结合往年的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合理预算的,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延续,定价依市场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该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光大证券对江苏旷达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3-010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刊登于2013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13年5月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公司副总裁(财务)兼董事会秘书徐秋先生、公司副总裁王峰先生、公司副总裁龚旭东先生、独立董事陆刚先生、保荐代表人卫成业先生(或周平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3-01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提高中小股东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度,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陆刚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决定就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陆刚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中的全部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司证券代码:002516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秋 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公司邮政编码:213179 公司电话:0519-86159358 公司传真:0519-86549358 公司电子邮箱:dongmi@kuangdacn.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3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陆刚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要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3年5月2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3年5月28日至5月2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 收件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13179 公司电话:0519-86159358 公司传真:0519-8654935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陆 刚 2013年4月15日 附件: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刚先生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0年11月24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截至2010年11月2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50.2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349.7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XYZH/2010J NA4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98,256,838.63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61,451,023.59元(其中募集资金455,240,332.87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210,690.72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饰面料项目4,343,122.51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93,331,961.22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生产项目11,713,316.33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99,534,123.25元; (3)201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两项二期扩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3,420.22 万元实施《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扩能项目(二期)》和《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2011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进行两项二期扩能项目的议案》,本年度公司两期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3,670,774.38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64,417,967.38元; (4)2012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成立孙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广州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与前期超募资金1,000.00万元共计7,000.00万元共同用于设立孙公司佛山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建立新工厂。2012年7月3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7月9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设立孙公司。佛山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8月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5)201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合计调整金额17,393.66万元,并把调整出来的资金中的17,000.00万元变更投资方向,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上两项议案已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年度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成立子公司。2013年1月5日使用调整的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设立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月1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综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07,984,051.8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56,267,821.55元。其中募集资金345,513,016.65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754,701.9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制定了《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本)》,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763,455.81元(其中2012年度利息收入4,549,540.38元),已扣除手续费8,753.91元(其中2012年度手续费5,529.2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2月17日,经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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