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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1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依然受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司的主要客户分布于电力、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等行业,而这些行业对设备防护的投资、防护周期等多方面的不定因素影响了公司货款回笼速度,导致了公司销量和业绩较大幅度下滑。面对因全球经济低迷导致的困难形势,公司经营管理层始终坚持以积极的态度应对市场变化,努力开发更新产品、拓宽产品应用范围,开拓新的利润增长极。已注册的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所处领域是国家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内容之一,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也是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的产业领域,对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将带来积极影响。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12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4.3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1.49%。一方面原因是:公司已签约的贵州华电1853万元的大检修项目原计划在本报告期第四季度完成的工程,因受天气等因素影响,调整了检修时间,该项目推迟到2013年进行,直接影响了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另一方面是受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业绩和销量有均所回落。 2012年是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成功上市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公司作为防磨抗蚀行业的龙头企业 ,经营管理层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再制造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通过产品和服务的多领域的拓展,在努力稳定现有市场份额基础上,积极实施大客户战略,本报告期内较大合同订单数量高于以往。通过强化品质管理、成本控制、渠道建设,增强上下游资源整合力度,向“致力于成为国内外一流的防磨抗蚀企业”的战略目标靠拢。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防磨抗蚀新材料的研制以及工业系统设备的防磨、抗蚀、节能等技术工程服务。公司运用自主研制的防磨抗蚀新材料,采用相关防护技术,目前主要为电力、钢铁、水泥、石油、化工、有色、矿山机械、造纸、军工、船舶等企业提供工业系统设备防磨抗蚀综合防护方案,产品和技术工程服务应用领域正在不断拓展。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在新能源领域有所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计21,124.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7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173.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89%。其他业务收入95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7.06%,主要是公司原材料的让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32.69%,同比下降6.2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在于报告期内公司利用渠道优势,开展的贸易业务收入毛利率相对较低。剔除贸易业务后的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为39.22%,较去年同期的38.90%,大致相当。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一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充实了业务、运营和工程调度系统,提高了运营效率,同时调整了部分职能部门设置;二是加强了内控机制建设,在原有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对资金运营、投融资活动、采购、营销、资产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流程,提升了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三是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在技术攻关、油罐防腐、企业文化推广、内控体系建设、财务管理软件应用等项目实施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四是建立了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了新员工入职培训、继续教育、专项技能培训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五是企业文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增强了公司凝聚力和经营活力。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取得较好成效。完成了喷涂自动化机械炉膛应用技术的研发应用、丝材现场喷涂的改进和堆焊药芯丝材等重点攻关项目以及防结焦涂层体系设计等4项技术瓶颈突破项目,同时,对冷焊规模生产技术、油罐内外壁防腐涂层设计等进行了技术改进;对自动喷涂施工技术等技术方案进行了优化设计。以KM为基础发展的致密料浆高压无气喷涂涂料KM4、致密抗结焦涂料KM5、致密耐蚀封闭涂料KM6等涂料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新能源业务进展较快。2012年5月成立新能源全资子公司,2012年8月与山西南娄集团签订了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人民币;2012年9月与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烟气佘热利用及AOD炉蒸汽发电工程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总承包项目,合同总金额12033万元人民币,为2013年的经营业绩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公司完成了对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科技公司30%股权收购工作,为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新能源领域延伸推进了一步。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收入 说明 ■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10月本公司与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炉蒸汽发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及《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炉蒸汽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价款分别暂定为7233万元及4800万元,本公司已预收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900万元款项。 上述合同在报告期内尚处于项目设计阶段,尚未确认销售。本项目预计在2013年度4季度完工,将对2013年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 3、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单位:元 ■ 说明 ■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 4、费用 ■ 变动主要原因: 财务费用比同比减少4,099,660.83元,降幅94.74%,主要因为当期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影响所致。 5、研发支出 ■ 6、现金流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同比增长68.03%,主要原因在于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努力,使得经营性资金状况相对上年有了较大改观,主要体现在:(1)通过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努力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提高应收账款整体质量;(2)公司通过与供应商的谈判,在应付款的支付中加大了票据支付的比例;(3)原材料以及外协费等采购的结算周期做到相对比较稳定。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变化99347.07%,主要原因在于本报告期收到政府退回土地款1113万元,以及收回购买的理财资金15510万元等影响导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变化970.04%,主要原因在于本报告期公司购买学苑路土地款支付1726万元;公司收购北京信力筑正能源技术股份公司股权支出5392万元;公司对研发项目和倒班楼项目投入1499万元。新能源公司投入山西南娄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土建款496元等。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化-275.71%,主要原因同(3)。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变化-88.78%,主要原因在于上年因募集资金到位导致流入较大.本报告期获得中国银行贷款3000万元,浦发银行贷款1500万元。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变化-86.15%,主要原因在于本报告期支出主要是分配股利及利息支出,上年同期包含归还银行贷款、分配股利、以及应计入筹资流出的发行费用。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化89.15%,主要原因见(5)、(6)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变化-129.83%,主要原因在于本期投资活动的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存货占用资金增加1251万元,应收项目占用资金增加2941万元,应付项目占用资金减少1658万元,合计影响现金占用5850万元,非资金占用的利润部分为1448万元,所以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相差4402万元。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通过不断的自主创新和加强科研合作,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在技术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综合解决方案、规模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日益明显。 1、自主创新的技术优势继续引领国内防磨抗蚀产业的发展 公司依靠技术创新起家,自创立以来一直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长期致力于新材料和技术工程服务设备及手段的研究与开发,取得多项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目前公司已获得10项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拥有几十项专有技术。 2012年取得发明专利一项(一种用于工程机械铲斗齿耐磨修复的管状焊丝)。同时报告期内完成了喷涂自动化机械炉膛应用技术的研发应用、丝材现场喷涂的改进和堆焊药芯丝材等重点攻关项目以及防结焦涂层体系设计等4项技术瓶颈突破项目。并对冷焊规模生产技术、油罐内外壁防腐涂层设计等进行了技术改进;对自动喷涂施工技术、高压无气冷喷技术等技术方案的进行了优化设计,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2年,公司自主研发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用高强耐磨电弧喷涂材料荣获江西省重点新产品、江西省优秀科技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江西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荣获江西省“六个一”工程优秀实施单位。 ■ 2、综合防护解决方案优势使公司在防磨抗蚀领域继续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具有现场评估、材料的选择和供应、施工工艺的确定、现场施工方案及后续技术服务支持等综合防护方案的解决能力。公司依托长期为电力、钢铁、水泥、化工、有色、矿山机械等行业提供专业防磨抗蚀服务的经验和技术积累,逐步建立了完善的针对不同客户、不同防护类型的技术工程服务数据库;营销人员在承揽业务和设计投标书、现场技术工程人员在设计防护方案和施工过程中,均能得到公司数据库的强有力支持。 3、公司长期为电力、冶金、水泥等行业提供专业防磨抗蚀服务积淀的技术、人才和客户资源优势,为进入新能源领域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公司在水泥、冶金等领域的余热发电业务进展良好,为2013年乃至今后持续发展拓宽了经营渠道。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2年6月注册了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纳入了合并报表的范围。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1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复牌日:2013年4月1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年4月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参会董事7名。董事傅哲宽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董事彭伟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胡恩莉女士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董事胡恩雪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摘要: 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11,248,458.8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78%;实现利润总额 30,002,504.6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443,681.2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4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内容摘要: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13]第28-00001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母公司)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24,300,462.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8,191,315.05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2,430,046.25元,减去2011年度现金分红8,000,000元,减去2011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红利8,0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061,731.25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15,018,849.64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共送红股10,00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上两项合计共计派发税前红利13,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415,018,849.64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000万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000万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1,061,731.25元,全部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符合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3]第28-00002号《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审计机构之议案》。 内容摘要: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到本年度执行审计业务完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根据2013年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时间之议案》 (1)“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因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需要,公司积极配合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用地规划调整,原募投项目地块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收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路以北、学苑六路以东工业用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对金属防护项目和非金属防护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影响。上述二个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15年6月完成。 (2)“营销网络及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由于金属防护、非金属防护两个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延期,且根据市场变化的情况,公司调整了营销及物流配送系统的布点设置和建设进度。建设期延期至2015年6月完成 (3)“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因项目建设规模较原设计发生较大变化,经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1,335万元,从而建设周期相应有所延长。建设期延期至2013年12月完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 同意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有关议案进行审议。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1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点30 分,会期半天。 4、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 5、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5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3年审计机构之议案》; 7、审议《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次第4项议案《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3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3年5月28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华秋根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 真:0791-88197020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3年5月28日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5月31日召开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1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上午11:00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年4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摘要:董事会拟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共送红股10,00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上两项共计派发税前红利13,000,00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000万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000万股。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符合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审计机构之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时间之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5年6月完成;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3年12月完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1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72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于2011年6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517,022.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0,482,977.03元,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磊验字[2011]第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15日全部到位。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53,527,414.69元,其中:超出募投项目所需部分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9,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注册全资子公司20,000,000.00元、投资参股公司39,000,000.00元(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倒班楼项目支出4,301,578.33元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31,225,836.36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累计10,827,525.26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7,783,087.60 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153,527,414.69元。其中,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5,427,608.78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8,099,805.9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1年6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分别开设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金属项目及非金属项目:根据公司原对各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 2014年6月,项目完工。现因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需要,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路以北、学苑六路以东工业用地。变更后项目预计至2015年6月完工,此次实施地点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自2011年1月开始实施,原建设周期一年,因项目建设规模较原设计发生较大变化,现预计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投入使用。 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自2010年6月开始实施,预计在2015年6月项目投入完成。 ②上述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3,914.2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总额为3,122.58万元。 ③公司于201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1 33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12000 ㎡,共12 层,采购先进技术研发设备增至 32 台(套),投资额约为 4800.00 万元■ 2、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之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公司于2011年8月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偿还了银行贷款,同时分别于2011年9月和10月用资金3000万元永久补充了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1,33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12000 ㎡,共12 层,采购先进技术研发设备增至 32 台(套),投资额约为 4800.00 万元 公司于2012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之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产区配套倒班楼之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00万建设生产区配套倒班楼项目。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00万元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已用超募资金投入倒班楼项目 4,301,578.33元 。 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4,381.08万元收购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3,900.00万元收购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3、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募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7,783,087.60元(募集资金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827,525.26元),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2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2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0,482,977.03元,较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25,792,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154,690,977.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磊验字[2011]第003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恒大高新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投资总额为22,579.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012年8月16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之议案》,对原两个募投项目(金属防护项目、非金属防护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154,690,977.03元,其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年7月22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之议案》以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2,9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1年9月15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35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 3、2012年5月28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之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产区配套倒班楼之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200万元建设生产区配套倒班楼项目。 4、2012年12月6日,恒大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截止2012年11月26日的剩余超募资金及其利息共计4,381.08万元用于收购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总投资额8,592万元),不足部分公司用自有资金解决。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0,482,977.03元的9.20%)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补充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承诺将严格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将严格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程思思、刘文宁认为: 1、恒大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2、恒大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恒大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3-02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时间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2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0,482,977.03元,较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25,792,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154,690,977.0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磊验字[2011]第003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投资总额为22,579.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情况及其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11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335.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0㎡,共12层,采购先进技术研发设备增至32台(套),投资额约为4,800.00万元。 (二)本次项目调整的原因 1、金属防护项目、非金属防护项目:因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需要,,公司积极配合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用地规划调整,金属防护项目、非金属防护项目的原募投项目地块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收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路以北、学苑六路以东117,893平方米工业用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对金属防护项目和非金属防护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影响。 2、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因项目建设规模较原设计发生较大变化,经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1,335万元,从而建设周期相应有所延长。 3、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于金属防护、非金属防护两个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延期,且根据市场变化的情况,公司调整了营销及物流配送系统的布点设置和建设进度。 (三)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5年6月完成;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3年12月完成。 (四)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恒大高新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 三、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时间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5年6月完成;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3年12月完成。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时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物流配送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5年6月完成;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延期至2013年12月完成。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恒大高新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主要系客观原因造成,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且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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