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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7TitlePh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2013-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2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中国政府以控房价和抑通胀为主基调的宏观调控政策贯穿全年,国内经济亦从规模扩张式发展转为质量效益型发展,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持续的宏观经济调控以及主动的经济减速,使建筑业、市政工程等投资性领域发展明显放缓,直接影响了塑料管道行业的市场需求;同时,以人工成本为代表的生产要素成本持续上升,也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面对低迷的经济形势与疲软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效率与效益为主导,加大结构性调整与优化,不断变革与创新,保持了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态势。201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730.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6%;利润总额29,308.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93.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全资子公司上海茗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5日办理完成全部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全资子公司上海茗雄建材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15日办理完成全部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海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办理完成全部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全资子公司青岛浙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办理完成全部注销手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13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4月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4月16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53,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共计派发202,720,00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72,652,091.48元结转至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刊载于2013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审[2013] 261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孙维林先生、郑丽君女士、毛美英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就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审〔2013〕2792号《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开展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评价及推荐,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抵押部分土地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继续将合法拥有的位于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前江村(使用权证号:临城国用[2008]第5307号、5308号,土地面积合计123,298.35平方米)的两宗土地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为公司在该行的7,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抵押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10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有关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4月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4月16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对该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并防范经营风险。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公司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多年来,执业经验较为丰富,专业服务能力较强,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提供电镀加工服务系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0〕219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所同意,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97元,共募集资金113,929.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48.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计110,981.5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54.2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27.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50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规定,公司将原已冲减资本公积的在上述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共741.37万元转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68.65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6,862.68万元,已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计1,931.31万元。2012 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203.97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计1,180.3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9,066.65万元,已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计3,111.61万元。

  截至 2012年 12 月 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913.6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临海支行于2010年4月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材”)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北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于2010年9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重庆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材”)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津支行于2012年12月1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2012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821.14万元投资重庆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965.34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利于完善公司营销网络体系,拓展市场空间,为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市场基础,有助于提高公司快速服务能力和市场反应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超募资金计61,268.65万元。经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批准使用8,5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11,715.11万元在天津建材实施“年产1.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项目”,项目建设期两年。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11,371.50万元投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期三年。经2012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使用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2012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批准,使用17,821.14万元投资重庆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使用2,965.3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实际动用上述超募资金8,5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4,965.3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715.31万元投入“年产1.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项目”,5,286.08万元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重庆工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尚未开始投入。

  [注2] :经公司2010年8月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年产1.5万吨环保型排水、排污用聚烯烃系列双壁波纹管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临海经济开发区公司大洋工业园”和“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两地,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和天津建材共同实施,其中公司投资4,229.21万元,天津建材投资3,306.82万元。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一直委托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镀公司”)进行管件铜嵌件的电镀加工服务。2012年度,公司和塑材科技与电镀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63.43万元和215.57万元。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预计2013年度公司和塑材科技与电镀公司合计发生的电镀加工费用将超过3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

  2013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电镀公司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伟星股份董事长,张三云先生担任伟星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兼董秘,3名董事均属关联董事,审议该项议案时3名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塑材科技与电镀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877.56元和848,812.35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电镀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汤义俊先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种材质的电镀加工等,住所为临海市古城两水村。截止2012年12月31日,电镀公司总资产为 4,749.78万元,净资产1,077.70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4,461.34万元,净利润121.6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电镀公司是伟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而公司与伟星股份同为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款内容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和塑材科技与电镀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和塑材科技委托电镀公司进行电镀加工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电镀公司201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该关联方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实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和塑材科技委托电镀公司进行管件铜嵌件的电镀加工服务,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管件铜嵌件的电镀加工;

  (2)合同期限: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账;

  (5)合同生效条件: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和塑材科技委托电镀公司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是因为电镀公司的电镀技术和装备水平较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较好,价格公允;公司和塑材科技与电镀公司同处浙江省临海市,交通便利、运输方便,且双方具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对该产品加工业务较为熟悉。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可靠的保证。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不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3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委托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万元的电镀加工服务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1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13年5月10日上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8日9:0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谭梅、李晓明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0576-85305080

  电子邮箱:wxxc@china-pipes.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附件: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3-01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年报网上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

  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1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活动时间: 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chinairm.p5w.net/gszz/index.htm)?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独立董事郑丽君女士、保荐代表人陈杏根先生。

  二、现场投资者交流活动的安排

  1、活动时间: 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14:00-16:00

  2、活动地点:在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采用现场接待方式。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副总经理施国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5、预约登记: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请提前联系公司董秘办,并进行预约登记。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13年4月23日前(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3)联系人:谭梅、李晓明

  (4)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

  (5)电子邮箱:wxxc@china-pipes.com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秘办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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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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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通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B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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