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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报告经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三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未有董事、监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1.3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总裁徐浩明、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刘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诗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及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2013年3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2013-4、8、10号)。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09年8月公司公开发行上市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就避免与公司构成业务竞争出具声明和承诺,报告期内,承诺事项执行情况良好。(详见公司201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31号)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报告期内,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3,41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2元(含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10:00在北京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11人,唐双宁先生、罗哲夫先生、袁长清先生、徐浩明先生、倪小庭先生、韩平女士现场参会,陈爽先生、杨国平先生、马忠智先生、郭荣丽女士、朱宁先生通讯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董事会由袁长清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发行后续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公司后续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决定具体发行方案,办理相关手续,并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2、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与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的有效期保持一致,即至2013年12月20日止;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85亿元,每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91天。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议案》,同意: 1、公司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资产托管业务资格,并依照监管规定开展资产托管业务;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公司资产托管业务的基本制度及操作流程,签署相关业务协议等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 1、公司依照监管规定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业务;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并办理申请交易编码等相关手续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设立全资风险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全资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1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见下表:
(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长清先生主持了会议,唐双宁先生、罗哲夫先生、徐浩明先生、韩平女士、刘济平先生、姚仲友先生、赵金先生、易仁萍女士、王文艺女士、梅键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金杜律师事务所陈经、周坤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光大证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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