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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01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3-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09:00~10:30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职工代表大会副主席陆日波先生主持,共有职工代表100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议有效。经参会人员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13年5月18日届满,职工代表监事须进行换届选举,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王明丽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明丽女士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该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命之日起)。 王明丽女士简历如下: 王明丽 公司监事,女,出生于1976年5月,中国国籍,中专毕业。该监事为职工代表,经公司创立大会一致通过,并经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致通过连任,任期自2003年11月到2013年5月。曾任信隆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管理部专员。现任本公司管理部副理。 王明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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