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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证券代码:60155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12名董事中,11名董事参加了会议,李莹董事书面委托钱晓红董事代行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吴永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震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菁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公司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公司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公司主要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公司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1号)《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为公司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对刊登招股说明书前营业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的事项,未向证监会书面说明,也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详情参见公司2013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http://www.sse.com.cn/)。 2013年1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13〕37号),核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截止2013年3月,公司已完成《章程》中相关条款的修订,并向江苏证监局报备,同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上述事项详见2013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http://www.sse.com.cn/)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公司5%以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股份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1.2 公司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参股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前述本公司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目前及将来不会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发行人股东的利益。 在报告期内或者持续到报告期内,上述承诺都得到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100,000,000.00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的68.77%。本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上述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2013年4月18日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证券代码:601555 编号: 2013-0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6日以电话结合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李莹董事委托钱晓红董事代行表决权),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吴永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将由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搬迁至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公司拟将《章程》中涉及公司住所的条款由“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邮政编码:215028”变更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邮政编码:215021”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变更的核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建立客户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证券代码:601555 编号: 2013-0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3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82号左岸明珠酒店4楼明珠厅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不提供网络投票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注释1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请参见公司2013年4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参见公司2013年4月2日公告。 注释2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请参见公司2013年4月2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 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3年5月3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邮政编码:215028 联系电话: 0512-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62938812 联系人:余晓瑛 张弛 四、其他 1、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3、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8日召开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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