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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1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7日上午9:30开始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9号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臧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其代理人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5,407,1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7%。 8、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13年3月19日总股本705,816,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05,872,424.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7.1 选举臧卫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2 选举陈振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3 选举聂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4 选举赖德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5 选举李文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6 选举潘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7 选举李绍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8 选举杜小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9 选举李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10 选举柳木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11 选举屈文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7.12 选举张百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上述表决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2人组成,分别是董事(非独立董事)8人:臧卫东、陈振龙、聂鹏、赖德明、李文成、潘橙、李绍宗、杜小华;独立董事4人:李淳、柳木华、屈文洲、张百哲。 8、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8.1 选举刘健超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8.2 选举卜令秋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票数数245,407,186票,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上述表决结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分别是刘健超、卜令秋;另外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1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第八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245,407,18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许志刚律师、娄曲亢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1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17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改选工作,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随后,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2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臧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选举臧卫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续聘李绍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续聘王士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续聘杜小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刘瑞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刘金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梁新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其为公司财务总监;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续聘王行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以上聘任人员任期均为三年,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杜小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王行村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6983383 传真:0755-26980212 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改选,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张百哲(独立董事) 委员:臧卫东、李绍宗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李 淳(独立董事) 委员:屈文洲(独立董事)、聂鹏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柳木华(独立董事) 委员:张百哲(独立董事)、赖德明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屈文洲(独立董事) 委员:柳木华(独立董事)、潘橙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室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续聘王秀玲女士为公司审计室负责人(简历附后),专职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 后附:聘任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4月18日 附:聘任人员简历 李绍宗先生:49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玻璃研究所真空室助理工程师,深圳市国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自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4月17日,持有本公司1,662,124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士敏先生:5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3年进入本公司以来,一直从事ITO导电玻璃工艺和抛光工艺技术工作。1994年主持《TN、STN导电玻璃产品》获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和深圳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994年主持《ITO透明导电玻璃》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4月17日,持有本公司754,119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杜小华先生:4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04年入职本公司,曾任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经理。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4月17日,持有本公司138,412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瑞川先生:43岁,大学学历,工程师。2002年11月入职本公司,从事产品品质检验及管理工作,曾任本公司工程一部经理、品管二部经理等职务。200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4月17日,持有本公司274,493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金利先生:49岁,大专学历。1996年1月入职本公司;1996年1月~2000年3月,历任本公司生产线长、主管;2000年4月~2006年12月,历任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2009年,任本公司商务部经理;2010年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3年4月17日,持有本公司335,353股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新辉先生:40岁,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曾任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授薪合伙人等职务,为本公司IPO审计报告及2006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007年9月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辞职后入职本公司。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行村先生:3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聚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投资部投资经理。2004年入职本公司,曾任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资产经营部经理;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秀玲女士:42岁,厦门大学毕业,会计学本科学历。2001年8月入职本公司,2001年8月至2009年6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审计室负责人。截至2013年4月17日,持有本公司295,277股股票。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1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3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职工代表讨论、选举,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选举钟荣苹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附:钟荣苹简历 钟荣苹:男,40岁,本科学历,工程师。2004年进入本公司以来,一直从事品质检验及品质管理等方面工作,曾任公司品管二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品质总监。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 201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1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16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钟荣苹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4月17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刘健超、卜令秋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随后,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钟荣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附:钟荣苹简历 钟荣苹:男,40岁,本科学历,工程师。2004年进入本公司以来,一直从事品质检验及品质管理等方面工作,曾任公司品管二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品质总监。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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